郝英:「掌燈。」他要看看這位朋友,到底有什麼想跟他說的。
「三家村鄭豐年私造官印,藏於臥房床下,從南往北數第六塊床板之下,從西往東數第三個紫檀雕花錦盒之內。」
郝英:……
對鄭豐年的臥房這麼熟悉,難不成這人是鄭豐年的相好?
「大慶三百四十九年,第五十一號告示明文規定:三家村無主地歸朝廷所有,認領無主地需向朝廷繳納田款。」
郝英:……
確有這號告示。
「鄭、魏、蕭、三大家族,私自進行田地買賣,鄭豐年提供虛假地契,贓款共計一萬兩千八百六十一兩。」
「藏於臥房地下,從南往北數第二至第五、從西往東數第二至第十塊地磚之間,帳本藏於第一個錦盒之內。」
三家村的土地一直是筆胡塗帳,但社會總是朝著更文明、更秩序的方向發展,郝英上台以後,情況已經好了很多。
他儘可能全的登記了個人名下的田產,意思就是還有一部分沒有登記,甚至是很大一部分,郝英也不知道具體的數量。
在三大家族相互包庇的三家村,這也是難以避免的,好在郝英很懂平衡,既讓自己做出了政績,又沒有觸動三大家族太多的利益。
沒有登記的田地如何買賣,郝英不知道,也從不過問,關鍵是這麼多年了,也沒有人因為此事告官。
沒有登記的田地如何買賣?信中有部分描述:隨意要價、增設款項、以次充好、地契造假。
幫魏家和蕭家賣田,鄭豐年只能從買家賺取所謂的手續費,兩三百文,不多,但是朝廷根本沒有這項收費。
就算人們後來知道了,也沒有精力和他較勁,大部分都算了。
說是從賣家那兒賺取介紹費,這就多了,賣家也要掙錢,他們又團結,手續費、介紹費、田款、不管款項叫什麼,反正最終都是百姓出。
長久以來,三家村的田價比政府的規定高出四五兩,原因就在這兒,他們說這裡的田就是這個價,覺得貴可以不買。
能不買嗎,明知道是他們私自加價也得買,他們不買,別人就會買。
等這一批田賣光,鄭、魏、蕭三家也無田可賣的時候,他們就是有錢也買不到了,只是,他們至今都沒有一份合法憑證。
三大家族登記在冊的良田數不勝數,真的種不過來,沒有登記的,賣就賣了吧,還能把錢裝進自己的口袋,當然了,是三大家族當家人的口袋。
從開墾田地到現在,十幾代人過去了,除了宗房當家的,其他人壓根接觸不到,對外,說起來是一家人,對內,除了自己,都是外人。
良田賣光了,中田也賣光了,再也不能從這件事情上獲利了,怎麼辦?把貧地當成中田,結果也賣光了。
再也不能從這件事情上獲利了,怎麼辦?把登記在冊的貧地也賣了,貧地產量低,卻同樣需要花費時間打理,他們早就不想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