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起茶盞喝了口水。
眉頭微動,往日看廠役筆錄,廢話連篇,還好一通訓斥,沒成想他自己寫起來,也不遑多讓,都說拋磚引玉,這磚都拋遠了,和自己嗑叨是索然無味。
他支著下頜,再次捋了捋了漫無天際的想法。
說到他們酷吏的看家本事,刑訊。
用的最多的還是中重兩種「肉.刑」。輕刑,也不能說是沒有用處,對於臉皮子薄的,傲骨錚錚的文人說不得還有些作用,但這些人一般還落不到他們手裡,自個就一頭撞上柱子死了。
相比長年累月才能看出效果的刑罰,諸如流放奴役,刑訊,要的就是先聲奪人,占據先機,所以,往往場景十分血腥。
要說做這事,有什麼要注意的。
一則,他們是為了口供,自然要儘量吊著犯人的命。
不能使的狠了,把人給磋磨死,也不能瞻前顧後,以免犯人心存僥倖,拒不開口。
所以,就要知曉哪些地方會致命,哪些地方打著痛,實則傷害小,哪些地方傷了還能救一下,哪裡是犯人的承受極限,令其恐懼又不至於崩潰。
這也引出了第二個要則,什麼人用什麼刑,把握好尺度。
就像前朝,有種名叫腰斬的死刑,意為攔腰折斷,死者並不會立刻死去,而是會承受了巨大的恐懼痛苦後悽慘死去。同樣是斬去下肢,刖刑砍足,臏刑剔膝骨,雖致殘,人可活,由此可見,截去大腿之下,人能活,再多,人就得死了。
像這種血淋淋的砍去肢體,不管對行刑之人,還是受刑之人,都是極大的挑戰,因為斷肢大出血,難以救治,就算僥倖活下來,受刑者也會因為傷口腐爛,發熱等後遺症死去。一般來說,是對付那些實在挖不出訊息的硬骨頭,還有沒什麼利用價值的小嘍囉,也就是做那殺雞儆猴的雞。
三則,永遠不要過多地透露自己的刑訊手段。
有些新人,不知道是為壯膽,還是炫耀,拿著刑具,繪聲繪色地描述行刑的慘狀。意志薄弱的,可能看到鏽跡斑斑的刑具,就招了。
對那些硬骨頭,不見得有用。
這審訊,說到底,就是與受刑者之間的拉扯試探。
你看他何時熬不住,他看你要使什麼手段,好保全自身。
這人心是極其奇怪的,有的人悍不畏死,卻怕酷刑折磨,明明無惡不作,鐵石心腸,看著別人受刑,聽著別人哀嚎,竟然也會物傷其類,仿若感同身受。
所以,最恐懼的時候,永遠是將將落下之時。
過早暴露底牌,讓人摸了個徹底,便也達不到刑訊的目的了。沈言抬手,翻看了一下自己略帶薄繭的右手,瘦削蒼白,像行將就木的老者,只皮膚更年輕一些。
令人恐懼的是未知,是一片黑霧裡,迷失方向的恐懼,你不知道周圍有什麼,不敢前進,也不敢後退,待在原地,漸漸失去對外界的掌控。把自己逼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