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討論的股權激勵議題,其實涉及到很多員工切身的利益。
所謂股權激勵,就是公司拿出一部分股權來低價銷售給員工。員工持有公司股票,在持股期間可以獲得分紅。此外,花比較低的價格買到公司的股票,等公司上市以後再高價賣出,還會得到比較高的收益。
而對於公司來說,這些員工成為公司股東之後,公司的利益會和他們的個人利益更加緊密地綁定在一起,可以激勵他們更長久地留在公司。這是很多擬公司留住人才的一種辦法。
譚知秋向各位領導匯報導:「股權激勵的方案和有關協議我們已經起草好了,但是具體有哪些員工可以參加本次股權激勵,還需要公司根據有關制度來進行分配。」
雷董事長道:「你們起草的股權激勵方案和協議我已經看過了,和我們公司的情況還是比較相符的。在激勵哪些員工方面,你們有什麼建議嗎?」
這個不是法律問題,譚知秋不好回答。
孟令彤回答道:「對於激勵哪些員工,主要是公司領導自己決定。原則上我們建議對公司比較重要的員工進行激勵,比如核心技術人員、核心的生產和銷售人員等。」
譚知秋補充道:「建議公司最好有相應的考核標準,明確哪些員工符合激勵條件,哪些員工不符合條件,以免有些員工心理不平衡。」
不患貧而患不均,在哪裡都是一樣的。分配不清楚,有些員工心懷怨恨,對公司發展也不是什麼好事。
雷董事長是比較相信以制度治理公司的人:「我希望更多的技術人員參與進來,其他的人員需要工作超過一定的工作年限,才能留在裡頭。我們內部也按這個原則制定了比較明確的制度,由職代會討論通過了,就按照這個執行吧。」
這時,旁邊的黎副總開口了:「雷總,銷售人員一律以入職年限為標準,是不是有點不太合適,有些銷售人員雖然是新來的,但是他們業績做得不錯,也可以讓他們參與呀。」
雷董事長不是很認可這種觀點:「公司有好幾百的員工,很多都對公司有不少貢獻,不可能讓每個人都參與進來。短期業績體現不出真正的銷售能力來,還是先照顧那些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的員工吧。」
黎副總還想說什麼,卻被雷董事長制止了:「老黎,這次你也再參與認購一些。只要你在,我們公司的銷售就沒有問題。」
然後他看看孟令彤和譚知秋,對兩人道:「下一個問題是什麼?」
孟令彤拿著備忘錄,說下一個問題:「另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是公司的土地房產問題。公司的辦公地點、廠房目前使用的土地是劃撥地,沒有土地使用權證,也沒有辦理房產證。這個是比較大的障礙,需要公司儘快辦理有關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