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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樁血案的真兇底是誰,迄今仍有兩個版本,一說李志剛,一說王惟琛,令人難下結論。

版本之一來自報刊對案件的報導。各報刊的報導雖然略有出入,但大體情節相差不大:

1927年9月14日下午兩點多鐘,有一個穿西裝的年輕人,開始在北京無量大人胡同梅蘭芳住宅門口徘徊,晚上9點左右,梅蘭芳的司機發動了停在門口的汽車,到東四9條35號馮幼偉家,去接與眾友人在那裡為黃秋岳祝壽的梅蘭芳。年輕人見了,拼命在後面追趕。

司機到了馮宅,便將這個奇怪的年輕人的舉止說給其他來賓的司機及馮宅看門人聽。大家便到門口去向年輕人問究竟,答是家裡有急事,來向梅老闆求救。大家見他衣著整潔,面目清秀,不像是一個無賴,問他姓名,答叫李志剛。便有一位僕人去上房通報梅蘭芳。梅蘭芳說,我並不認識此人。坐在一邊的綽號夜壺三的《大陸晚報》經理張漢舉便起身走出來察看。

李志剛見到張漢舉,脫帽鞠躬後說,他與梅蘭芳的確不認識,但他祖父與梅蘭芳有舊,現已逝世3天,停屍在床,無錢入殮,因此求助於梅蘭芳。一邊說著,唏噓不已。張漢舉說,你與梅蘭芳既不相識,他怎麼幫助你呢?如果找個介紹人,或者把情況寫清楚,這樣比較有效。李志剛便從口袋裡取出一封信,交給張漢舉,同時又揮淚跪下,樣子十分可憐。張漢舉把他扶起來,讀了信後,便拿了信到上房給梅蘭芳及在座的人看。

眾人讀了信,起了惻隱之心,於是湊了約兩百元,由張漢舉轉交。張漢舉也並不是個見不得眼淚的人,並未輕信李志剛,他拿錢在手,嘴裡道,我要到他家去看一看,如果是真的,我再把錢交給他。說著,他來到門外,把李志剛叫到門內的走廊下,問他住址。答是東斜街。張漢舉說,好極了,我住在西斜街,你稍等一會,等宴席散了,我同你一道到你家去看看。李志剛說,我肚子很餓。張漢舉便給了他5元的鈔票一張。李志剛卻不肯收,只說,從早晨到現在,粒米未進,現在只想吃東西。張漢舉便叫僕人拿了些殘羹剩飯,給李志剛在門房吃。

夜裡11點,席終人散,張漢舉與畫家汪藹士及李志剛一同乘汽車往西城駛去。汪系搭便車順路回家。當車行至東斜街口時,李志剛忽然凶相畢露,從腰間掏出一把舊式左輪手槍來,向張汪二人明言他前面的話都是假的,他的目的是要向梅蘭芳索要5萬大洋。命張汪儘快為他設法,否則手槍侍候。在他的逼迫下,汽車重又開回馮宅。此時梅蘭芳已經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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