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一直盯著他,但竭力表露出漫不經心的淡然:「真的是你,你也來美國了。哥倫比亞的伙食怎麼樣?」
聰明人不可能不察覺這前後兩句中的自相矛盾之處,他聳聳肩,補充道:「之前就聽說了你也在美國,但你太低調,不像我認識的那個,我還以為是假的。」
只要是跟他同一屆的,沒有人不對他的那種狂妄記憶深刻。他當年跟人比賽做題,是一邊背架子鼓曲譜一邊解的。「向斐然」這三個字,對於同屆來說既是陰影也是向往。
他拒絕清北的消息確定後,一個說法漸漸流傳開來:越狂妄的人越脆皮,他壓力太大,所以精神崩潰,廢了。這是一個傷仲永式的結尾,也是他們對此能想像到的唯一合理解釋。
向斐然從他的參會證件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勾勾唇角,從容地與他寒暄。
只用了兩句話,對方就有意無意地讓他知道了他在哈佛讀博,師從諾貝爾獎導師。
離去前,這位哈佛博士兩手插兜,獲得了某種姍姍來遲了數年的鬆弛感。他對向斐然說:「波士頓冬天冷得要命,紐約現在還能見到秋色,也不錯了,適合你。By the way,歡迎你來找我喝一杯。」
那天紐約剛下了十月的最後一場中雨,銀杏的金黃鋪滿路面,向斐然走出承辦會議的酒店旋轉門,沿著街道慢慢地走向地鐵站,逆著人流,像逆行在一條黃金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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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明寶覺得有點冷,兩條纖長的腿簡直冷得疼了。但她令自己保持了那款若無其事的微笑,問:「為什麼是不婚主義?是趕時髦嗎?」
商明寶的問法很天真,也很典型。在還沒走到婚姻的年紀鄭重其事地說自己是某某主義者,確實幼稚得可笑,看上去淺薄得經不起現實的任何浪頭。
「將來遇到很愛很愛的女孩子,也還是不婚主義嗎?」商明寶要站不住了,微微傾斜,手掌扶住牆角。
洗手間的光背著她,將她的身體髮膚照得純白雪亮。
向斐然看著她,想告訴她,雖然談愛為時過早,但她就是他很喜歡很喜歡的女孩子。但是,是的,他也還是不婚主義。
他選擇了最簡略的答覆:「是的。」
「為什麼?」商明寶還是重複著這個問題,變得有些茫然:「喜歡一個人,難道不想和她成立一個家,一起養育孩子,一起變老嗎?」
「一些不婚主義也可以這樣,住在一起,有孩子,幸運的話,一起到老。」
「但是,是不是真的結婚、有過婚禮,有契約證書,還是不一樣的,不是嗎?」商明寶緊皺的眉心下是一雙明亮清醒的眼睛。
她是那麼、那麼努力地想要弄明白他的規則。
「是的,不一樣,」向斐然指尖夾著的煙很久沒動,「所以在開始前,這一點就應該告知對方。」
「你沒告訴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