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醒的字龍飛鳳舞,極其漂亮。陶醉用手指輕輕拂過那行字,嘴角的笑意越來越濃。她擰開筆,吸上碳素墨水,在紙上寫上「常醒」「謝謝」幾個字。鋼筆的筆觸細膩幼滑,非常好用,常醒送的東西果然是最好的。陶醉寶貝地捧著筆回到床上,將它放在了枕頭邊上,讓它伴自己入眠。
第44章 告狀
第二天, 常醒果真買了個大蛋糕回來,插上十六支蠟燭,為陶醉補上了生日蛋糕, 這也是陶醉有生以來第一次吃上屬於自己的生日蛋糕。這個蛋糕不是父母買的, 而是常醒給她買的, 這讓她高興之餘又難免悵惘,父母對她的關心還不如跟自己毫無關係的常醒。
正好孫蘭心過來給陶醉送生日禮物, 也趕上了吃生日蛋糕。昨天蘭心和媽媽去探望生病的外婆, 沒來得及給陶醉送上早就準備好的生日禮物——她親手織的手套和圍巾, 今天才送過來。陶醉收到圍巾, 忽然想起來自己給常醒織的那條圍巾, 如今還收在箱子底下,她看了常醒一眼, 卻也提不起勇氣給他送圍巾了。
吃完蛋糕,孫蘭心拉著陶醉進房間說私房話:「醉醉,常醒給你送生日禮物了嗎?」
陶醉有些興奮地點頭,珍重地拿出那支鋼筆, 孫蘭心拿在手裡把玩:「哇,這筆真漂亮,看著就不便宜啊。常醒真是大手筆!今天那蛋糕也要三四十吧。醉醉,我覺得常醒對你真好, 普通朋友可做不到這樣的。」言下之意,就是她對常醒來說是特別的。
陶醉咬著唇:「可是他還答應了要給我妹還有王瀚都買蛋糕啊。」
「那是他礙於情面,不好不答應。」孫蘭心說, 「不然怎麼會給準備這麼精緻的禮物。筆是天天要用的,拿著寫字就想起他來了,常醒的心機,嘿嘿。」
被好友一分析,陶醉嘴角忍不住上揚:「你真覺得是這樣?不過其實也可能是他看我可憐才給我送的禮物和蛋糕。昨天我過生日,家裡人都忘了,後來是我妹妹提起來大家才想起來。當時常醒正好在我家吃飯,正軒讓他爸給我買蛋糕,常醒才主動說給我買蛋糕。而且那禮物也是晚上才送的,我估計是吃了飯臨時去買的。」
「這也沒什麼不對啊,他不知道是你的生日,知道了馬上就給補上了,這就非常好了。他過生日的時候,你給他送過什麼禮物嗎?」
陶醉眨巴一下眼:「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過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