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之後,從她的胃裡取出了一大堆面巾紙。一定是沒有別的東西可以吃了。」
聽著警察的說明,利根只覺得胸口好緊,呼吸困難。臨死之前只有面巾紙可吃,吃著吃著口渴了,卻連潤喉的水都沒有。嘴唇皸裂就是這個緣故。
「……沒有得到生活保護嗎?」
「好像是申請了。保護駁回通知就掉在她本人臥倒的地方附近。」
申請是受理了,結果卻被駁回。
看到決定通知書時,惠有多失落、多絕望,光是想像就令人心驚膽寒。
「要是因為得不到生活保護而餓死,能對福利保健事務所問什麼罪?」
「對福利保健事務所嗎?不可能,不可能。有通知書,就表示審核過她的申請。民眾不能介入審查,而且也不
可能以任一申請者未獲社會保障制度這個理由就起訴相關人員。核准申請是他們的工作,駁回也同樣是他們的工作。」
警察說,無親無故的死者在焚化後,將埋葬於無名氏墓地,費用由稅金支出。這一點讓利根感到無比諷刺。申請不到的生活保護費和焚化、埋葬屍體的費用一樣都是稅金。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肯把預算用在讓人活下去的這邊?
官官還在哭。
利根有點羨慕。他目前的狀態還無法那樣哭泣,因為憤怒自內心深處一擁而上,他必須用盡全部心力才壓抑得住。
福利保健事務所所做的事竟然無法問罪。
既然如此,就由我來懲治他們。
第二天,12月8日,利根在區公所服務時間開始的上午九時許,闖入了鹽釜福利保健事務所。
排隊根本不在考慮之內。他推開在場的申請者,直奔櫃檯。坐在窗口的同樣是上次的三雲。
「你要做什麼?請依照順序排隊。」
「我是遠島惠的親人。你忘了嗎?」
「你不是親人吧。」
「惠婆婆死了。事情上了報。」
看來三雲並不知道,顯得很吃驚。
「病逝的?」
三雲完全置身事外的口吻更加刺激了利根的神經。
「是餓死的!因為得不到生活保護,連水也被停了,餓死的!」
壓抑至今的怒火和暴戾之氣一齊爆發了。利根跳上櫃檯,一把抓住三雲的胸口。
「是你們害死惠婆婆的!」
「這是你存心
找碴兒。我們是依據規定辦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