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名工作人員覷了溫楊幾眼,誰都沒有接話。
拍好了貼好了以後的徵收公告照片,隨即溜之大吉。
溫楊憤怒到了極點,隨即撥打了市長熱線投訴。
身為警察,她本身就是執法人員,可是工作以外,她自己又只是一名普通市民。
一名普普通通沒有任何特權的市民。
被市長熱線的接線員搪塞了半年的多次投訴。
每一次投訴之後,市里都會將投訴的內容轉給商業街所在的區政府處理。
而區政府相關部門的處理,就是讓最基層的工作人員打電話過來搪塞和敷衍。
半年前,區政府以綠化之名變相打圍商業街的時候,還是商戶們自發組織拆了幾塊圍板,才勉強繼續著頗受影響的生意經營。
半年後,忽然貼出了徵收決定公告,而圍板也變成了高牆。
當真是厲害。
更可笑的是徵收決定附件里的補償決定。
北城市高新區最中心的商業街、高新區絕對的中心位置、高新區人民眾口皆知的商業街,區政府居然將其判定為沒有經過審批立項的違法建築?
商業街作為北城市高新區的地標性建築,存在於高新區區政府門口二十餘年,而到了拆遷的當口,居然被判定為違法建築?
荒謬至極!
90年代初,商業街建成。
彼時國有房地產開發商在售房以後,並沒有統一組織業主們辦理房產證。
時隔二十多年後,在被不聽從民意強行徵收的當口,時任區政府的相關部門竟然直接將當年的歷史遺留問題判定為了違法建築。
而且根據補償決定中所說,未經審批立項的違法建築的賠償款,要在補償價格上打折。
去年,商業街曾經售出過一家商鋪。
當時的售價是11萬元一平方米。
如果徵收打了折扣,一平方米就是少了1到2萬元。
北城市不斷成為倍受全國矚目城市的同時、高新區在迅速發展的同時,高新區的商業街租金也隨之水漲船高。
20平米的商鋪,如今一年的年租金至少20萬元。
任何高新區人民眼裡的香餑餑,到了區政府眼裡竟成了早就該拆除的違法建築?
既然是違法建築,為何容忍其存在於區政府附近二十多年?
更為可笑的是,這樣的徵收決定居然讓老百姓連行政複議的門路都沒有。
徵收決定公告行文的最後,只留下了一句:60天內可以提出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
這就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