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吧。”史密斯躊躇了一會兒,“我們還是得報警,還有,顧律師是華夏帝國公民,她出事了,得通知他們的大使館。”
如果顧念之是美國公民,他們早就找上美國大使館了,可惜她不是,只有找華夏帝國駐慕尼黑大使館。
幾個人討論一下先後順序,最後決定他們分成兩撥,同時出動。
一撥去報警,一撥是華夏帝國駐慕尼黑大使館報信。
史密斯跟警方打交道比較多,他和另外一個律師就去警局報警。
還有兩個律師略懂華語,就去華夏帝國駐慕尼黑大使館。
……
“你們說什麼?你們的律師失蹤了?!”慕尼黑警局負責失蹤人口案件的警官用一副“你仿佛在逗我”的眼神看著史密斯和他的同事。
史密斯前些天才為了塞斯從醫院逃跑的事天天泡在慕尼黑地區警察局,督促他們趕緊派人手抓逃犯,這裡上上下下的人都熟悉他了。
有些警察理解同情他,但也有些警察討厭他,認為他在這裡干擾他們工作,而且他們的控告抹黑了德國警察的名譽,對他很不友好。
現在看見他來報案,有幾個警察就懷著幸災樂禍的心理,不斷刁難他們。
史密斯被他們氣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卻沒有絲毫辦法。
“失蹤?你們以為失蹤這麼好立案?如果她是未成年人,失去聯繫24小時,確實能報失蹤,但不幸的是,她已經年滿十八歲,是成年人了,所以……”慕尼黑地區警局的人打著官腔不肯接受史密斯的報案。
史密斯冷笑,雙手撐在那警察的辦公桌上,直視著他渾濁的灰眼睛,一字一句地說:“哦?現在你們認為十八歲就成年了?那你們同僚局長的公子,怎麼21歲了還被你們說成是未成年?!你們德國的法律,不是說22歲才成年?!你告訴我,我是打了個假官司!還是你們德國出台了一套假法律!”
論耍嘴皮子掰法律條文,這警察哪是美國精英律師的對手?
這警察被史密斯懟得滿臉通紅,一時下不來台,惡狠狠地捶了捶桌子,說:“我說她成年就是成年了!至於你們打的官司,問法官去!關我什麼事?!”
“就是啊……失蹤也許只是個誤會,你們的同事都已經是執業律師了,至於這麼急吼吼地來報案嗎?”警察的同事也在旁邊幫腔,“還有,失蹤這種案子只能直系親屬來報,你們誰是她的直系親屬?”
看見這些在法庭上趾高氣昂的律師吃癟,警察們心中還是暗爽。
有太多次,警察們辛辛苦苦抓的嫌疑犯都被巧舌如簧的律師給開脫了,不能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