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四個保鏢回到自己房間,史密斯他們四個律師助手也過來跟他說話。
畢竟他也是他們的老闆,帶著來德國打官司,卻把自己的同事給弄丟了,他們也很過意不去。
何之初見了他們,卻沒有要請他們坐下的意思,因為他心力交瘁,沒有心情再去敷衍這些不相干的人。
“有事嗎?”他恢復了清冷自持的神情,兩手插在褲兜里,站在窗前淡淡問道。
“……何大律師,有什麼需要我們幫忙的嗎?”史密斯上前問道,“我可以再去警局幫忙催問塞斯的問題。他已經逃了十天了。”
何之初搖搖頭,“說了這件事不用你們插手,我自己有數。你們回去吧,如果沒事做,可以催一下法院對黎海清案的一審結果。要還拖著不判,就到上一級法庭告這個案子的法官。”
何之初的神情帶著幾許戾氣,一副“誰讓我不開心,我就讓誰過不下去”的樣子。
這件事確實是史密斯他們能做的,馬上表決心說:“是!何大律師,我們四人就不做別的了,非得催法院把把一審判決弄下來不可!”
法檢解析的結果第二天早上就放到何之初案頭。
首先,這兩輛車的輪胎經過檢驗,證實都進過阿爾卑斯山,因為車輪胎的縫隙里找到了阿爾卑斯山那邊山路上特有的泥土痕跡。
其次,通過往車裡噴灑魯米諾藥水,證實車裡確實有血跡。
還有,鑑證專家證實車裡有打鬥的痕跡,特別是有個車座底層曾經被外力撞得脫軌了,是後來扳正的。
看見說有血跡,何之初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
不過後面看見驗血報告,他才鬆了一口氣,因為那血型不是顧念之的血型。
顧念之是萬能的o型血,車上的血型是a型血。
如果何之初沒有記錯,塞斯這個賤人就是a型血,因此他直接命人去法庭要塞斯的血樣進行對比。
DNA對比結果證明這車裡的血跡正是塞斯的血!
車裡發生重大變故,但流血的是塞斯,不是顧念之,能不能推論,沒有討到好的,是塞斯,而不是顧念之?!
這樣一想,何之初焦躁不安的情緒才慢慢緩解了。
閉著眼睛將事情從頭到尾又想了一遍,包括得到的新線索和新證據,何之初睜開眼睛,目光投向遠處的阿爾卑斯山。
到底,在這兩輛車裡發生了什麼?
念之,又在哪兒呢?
……
何之初來到德國,開始悄悄尋找顧念之的時候,顧念之才剛剛被萊因茨背著走出了阿爾卑斯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