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之初靜立在法庭之上,身姿筆直,蕭蕭素素,磊落風姿襯得旁邊臉泛油光的檢控官就跟跳樑小丑一樣。
他慢悠悠地等他說完了,才反駁道:“剛才檢控官閣下已經說了‘偷窺’的法律定義,是未經他人允許,偷看別人**的行為。而我的當事人是在白天的大街上看見死者vanderbilt先生,請問這種情況下,我的當事人怎麼能夠在大街上偷看另一個走在大街上的人**?除非那人正在暴露他的**。”
檢控官被何之初一連串的問號問得暈頭轉向,過了一會兒,才回過味來,自己是自打嘴了!
何之初一開始就把他繞進去了。
先讓他解釋什麼叫“偷窺”,然後用他自己給出的定義打敗他,真是太奸詐了!
檢控官怒視著何之初,握了握拳頭,不虞地說:“未經他人允許,偷看他人就是偷窺!”
“錯了。”何之初搖了搖手指頭,“在法律上,必須要偷看他人**才叫偷窺。既然當時兩人都在大街上,而死者也沒有做出任何**行為,所以檢控官和管家先生指控我的當事人‘偷窺’vanderbilt先生的指控不成立。”
法官點點頭,敲了法槌,“檢控官和證人,請注意你們的用詞。”
檢控官的第一招就被何之初這樣化解了。
他氣不忿地繼續問廚娘:“請問那天你在做什麼?”
廚娘不像管家,她一直在廚房,或者在自己的員工宿舍,根本沒有見過夜玄,只是聽管家先生提過幾次,便老老實實地說:“我在做飯。收拾好廚房和餐廳,管家先生牽著狗先回來了,說vanderbilt先生又見到那個老是跟蹤他的男人,兩人在說話,還在爭吵。”
“你在這裡看看,那個跟vanderbilt先生吵架的男人,在這裡嗎?”檢控官讓廚娘在法庭里尋找那個人。
廚娘的視線好奇地停留在夜玄面上看了一會兒,最後還是收了回來,說:“我並沒有見過那個人,也沒有聽過那個人的聲音,只聽管家先生提過有這麼一個人,所以我無法指認任何人。”
廚娘拒絕指認夜玄,陪審團的成員們立刻互相看了看。
檢控官的臉色有些黑,他又盤問了同街區的鄰居們。
這些人倒是有人見過夜玄,也記得他,因為覺得他長得特別帥……
但是他們見到的,也跟管家先生說得沒有差別,就是在大街上看見夜玄跟vanderbilt先生似乎爭吵過,但是到底在吵什麼,他們並不知道。
最後一個詢問的證人,是小石城警局的警長先生。
他比別的證人都要鎮定彪悍。
檢控官一見他的樣子,心裡就高興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