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謬讚了。」
「堂下躺著的,是我們清廬縣的師爺,今晨於自宅書房內被丫鬟發現,在懷中留有遺書一封,你且看看師爺是真的自盡了,還是遭人殺害?」
「是。」
吳蔚問清廬知縣要了一盆水,用肥皂洗過手後朝著師爺的遺體鞠了一躬,扯開白布,師爺的死相併不好看,單從外表上看符合上吊自盡者遺體的特徵,但吳蔚還是要來了剪刀請衙役幫忙剪去師爺身上的衣物,按照流程認真工作起來。
師爺頸部的勒痕只有一條,體表,頭部,身體各個主要關節並無外傷,從屍體表現上來看也沒有中毒的表現,指甲里乾乾淨淨沒有留下任何掙扎,抓撓的證據。
吳蔚將自己所看到的和判斷一一說完,書記官記錄完畢後,讓吳蔚簽字按手印,這次吳蔚沒有簽名只是留下了手印,然後到水盆里洗了洗手把肥皂包好,揣到了懷裡。
清廬知縣看完了仵作手札,抬了抬手示意衙役將師爺的遺體抬出去,隨後一拍驚堂木:「升堂!」
「威武……」衙役敲擊著殺威棒,吳蔚知道該來的還是來了,跪到堂中一言未發。
清廬知縣拿起一張紙,夾在手中抖了抖,說道:「這份是犯人孫敬山畏罪自殺前留下的遺書,遺書中交代,他曾給了你紋銀二十兩作為報酬,請你幫忙做了偽證,吳蔚……你可認罪?」
吳蔚垂頭沉默,實則卻在想像每一種答案的可能性,若是自己回答「不認」這個狗官肯定要對自己用刑!
要是說「認罪」那可能當場就把自己給發落了。
可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連師爺都做掉了,難道還不知道平佳縣主就在自己的家中?
突然,吳蔚的心中閃過一個念頭,這或許正是清廬知縣的高明之處?
得知縣主的蹤跡,明白先一步滅口是不可能的了,可也不能給自己反過來狀告他們的機會,先讓師爺充當上一次命案的背鍋俠,再用一封所謂的遺書來狀告自己,在東方瑞趕來之前先用律例把自己處置了,就算東方瑞來了,清廬縣知縣也可以說他是依律辦案,認證無證俱在東方瑞也不能把他怎麼樣。
清廬知縣眯了眯眼,夾起一根令簽,低沉道:「你不說話,本縣便當你默認了……依照律例,收受賄賂矯作證詞者,杖責四十,查抄贓款並罰三月苦役。此案牽扯到一場人命官司,應從重處罰……判你杖責八十,查抄贓款,做苦役半年!」
吳蔚在心裡暗罵了一聲:這狗官是想當場打死我麼?八十?你當我是牆?還八十……
吳蔚再次在心底默默感謝了東方瑞,謝謝她給的令牌,也感激她的叮囑!
正因為東方瑞特別交代不許亂用令牌,吳蔚才格外注意,除了繡娘和高寧雪,沒有其他人見過自己的令牌,任憑你這個狗官如何調查,也是查不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