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苒顫巍巍接過錢。
「等哈兒。」
冉廣立又回了趟飯店,出來時手上多了瓶芬達,拿工具開了瓶蓋遞給她,「就在這兒喝,好還瓶瓶兒。」
冉苒就接過芬達來喝,爸爸在等,她儘量喝快點。
「你曉不曉得,是你媽非要生你的?」
突然的一句話叫冉苒嗆到,咳嗽起來。
「嘖……」冉廣立幾分煩躁,「跟你說這個早很了,以後你就曉得了。」
「反正就是說,只有你媽才管你,你非要喊我來管你的話,我就只有給你找個後媽了喲。」
冉苒手一抖,玻璃瓶一斜,黃色的芬達灑出來打濕了鞋子。她急忙拿好,使勁喝剩下的,往嘴裡倒得太快,溢出一些染黃了衣領。
終於喝完,她把玻璃瓶還給爸爸,爸爸在她肩上拍了下,說了句「早點回去」,就轉身回飯店了。
家長會那天,全班只有冉苒一個人的位置是空著的。
第二天,冉苒剛到教室坐下,就被幾個嬉皮笑臉的小孩圍住。
「你爸爸媽媽為啥子不來呀?他們是不是不要你了?」
「對頭,我媽媽說她是從垃圾桶里撿回來的,因為她經常跟叫花子一樣哈哈哈哈——」
「那她媽媽肯定不喜歡,叫花子髒得很。」
「我媽媽說她爸爸也不喜歡她。」
「你們看她嘛,一個悶包,哪個喜歡悶包嘛,哈哈哈哈——」
……
冉苒縮在位置上,低著頭,剛翻開的書頁上滴上了眼淚……
*
沒撐過半年,在冉苒剛過完10歲生日後,冉廣立和李毓蘭離婚了。
兩人這些年的恩怨糾葛太多,財產分割上無法達成和解,最終對簿公堂。
法庭上,法官問冉苒:「孩子,爸爸和媽媽,你更喜歡誰?」
控方和辯方的中間擺著一張椅子,冉苒被安排坐在那裡,面朝法官。
「……都喜歡。」她用細微的聲音回答。
「更喜歡誰呢?」法官追問。
冉苒低下頭去,不回答。
法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的時候,如果子女已滿十周歲,撫養權的判定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也就是說,孩子,你10歲了,可以選了,爸爸和媽媽,你想跟誰?」
冉苒像塊石雕凝固在椅子上,許多的畫面瞬間湧入腦海,她仔仔細細想了很多遍才終於相信,真的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