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何家仨姐妹如今已經全部恢復了單身。
苗解放那頭估計是最早提的離婚,他本人其實不太情願的,倒是跟愛情沒啥關係,只是他不想跟離婚這個事兒扯上關係。不過,他本人是個啥意見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李桂芳非要他離婚,還幫他做好了準備工作,讓他拿著離婚協議書直接去找何小紅。
何小紅人還在縣城的看守所里,這不是還沒判嗎?那頭也不禁止親屬探望,只是要求提前申請。
毓秀北上後不久,九月里苗解放就提出了離婚,國慶剛過,婚就離了。
第二個則是何小梅,具體是個啥情況,就沒人知道了。只是聽到何家那頭哭爹喊娘的,最後還糾集一幫子親戚說要去何小梅的夫家討個說法,結果還是被人勸下來了。說是如今講究婚姻自由,不單單是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換言之,能反對的人只有何小梅,可就算夫妻雙方有一方不同意,也仍然可以走法律途徑的。
到剛入冬,婚就離了。因為倆人沒孩子,財產方面也沒啥好說的,何小梅的工資是很高,卻多數花在了家庭花銷上,她男人倒是沒拿孩子說事兒,只道是夫妻感情破裂,請求判決離婚。
最後則是何小花了,那就是個悲催玩意兒。嚴格來說,何小花真算不得上壞人,最多也就是脾氣性子不太好,哪怕算上她最早坑過的那個未婚夫,這坐地起價落地還價,還沒結婚前提出高額彩禮也談不上是多大的過錯,當然對方選擇不娶她也同樣談不上錯。起碼比起她那倆親姐姐,她本人真的是個好人了。
好人也被離婚了,只是前後折騰了不少日子,最後的結果是她帶著兒子回娘家來了。
……
周萍在四處托人給甄珠說對象後,雖然多數都沒眼看,可最終還是勉強找到了一家還算是過得去的人家,可還沒來得及高興,就被甄珠一口否決了。
甄珠的理由特別直白,說嫁人有啥用呢?嫁過去,給對方生火做飯洗衣打掃伺候全家老小,回頭還要冒著生命危險生兒育女,最後要麼勞累一輩子要麼被掃地出門,圖啥呢?圖日子過得太好,自個兒給自個兒找些罪來受?她還振振有詞的說,女人幾乎所有的磨難都來自於嫁人以後,只要不嫁人,日子就不會差,嫁了人基本上就可以宣布跟好日子訣別了。
反正甄珠抵死不從,還表示既然她爹都好全了,那她年後就出門打工去,掙了錢孝順爹媽,咋樣不比嫁人強?
「珠珠那孩子別提有多倔了,我道理說盡,她一點兒也不聽,非說嫁人沒意思,鐵了心要出門掙錢。還給我說,錢捏在手裡比嫁個男人安心多了。你說有這樣嗎?」周萍倒是沒詳細說何家的事情,只一句帶過,重點在於甄珠又搞事了。
甄卓凡苦笑連連,他何嘗不知道自家那個胖妹子有多倔?問題是,他也沒法子。
好在周萍原也沒指望他能有啥法子,只是順口告知他家裡的情況罷了。母子倆說了些話,就匆忙掛了電話,不過總歸還是安心了。周萍是安心於毓秀跟老師關係好,甄卓凡則是徹底放心了他爸的身體,至於甄珠的婚事,說實話他還真不太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