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啊。」方仲意坐在他對面,拿了筷子調羹就開始吃麵。
鍾幸看了看他的衣服。他穿著寬鬆的睡衣,露出頸上的吻痕。「你出門的時候注意一點。」他指指方仲意的鎖骨,「有印子。」
「你太用力了。」方仲意含糊不清地說,「下次輕一點好嗎?」
「你也一樣。」鍾幸還想掀開衣服說話,突然覺得自己這樣太蠢,頓時不說話了,低頭吃飯。
方仲意吃飯的時候也沒閒著,手機刷個不停。他吃了一半就放下筷子,歪著腦袋看手機輕聲笑。
鍾幸的心被一種熟悉的、令他不愉快的預感攥緊了,跳得他難受。
「跟誰聊天?」他儘量平靜地說。
「男朋友。」方仲意盯著手機,頭也沒抬。
鍾幸不出聲,只是心裡那種令他振奮、愉快、幸福的力量像是突然之間萎縮了。
方仲意比他年輕,長得秀氣俊朗,又一身才華。他對他是一見鍾情,踏入泥淖就拔不出腿。羅恆秋曾經恨鐵不成鋼地沖他比劃,伸出手指大吼:三年了!你們在一起多少次又分了多少次!你還嫌折騰得不夠嗎!
不夠啊,怎麼會夠呢。鍾幸當時想,這麼多的戀慕和鍾情,不知道要耗費多少漫長的年月他才能走出來。
只是他怎麼都沒想到,這一刻來得既突然又順理成章,無比自然。
「新男朋友?」他問。
方仲意點點頭,翻出那男人的照片給他看:「還沒答應我。你看看,帥嗎?」
屏幕上是一個陌生的英俊男人,鍾幸點點頭,順手把他的手機抓在自己手裡:「他是你男朋友,那我呢?」
「……你啊。」方仲意笑著說,很愉快的樣子,「你是我最親密,最重要的人,鍾幸。我愛你。」
鍾幸靜靜看他。憤怒和悲哀在他心裡翻翻滾滾,不相上下地廝鬥。
「但我和你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方仲意說,「我的創作需要動力,愛情是最好的動力。但,但我們太熟悉了,沒有新鮮感。沒有新鮮感,就連愛情的前提都不存在了。鍾幸,鍾幸你別走,等等,聽我說!」
鍾幸站在桌面看他:「你說。」
「我把你當做親人。我沒有家,你說你會給我家的……」方仲意這時終於意識到鍾幸的反應和以往完全不一樣,「鍾幸,我是真的很喜歡他。我也喜歡你,但這個不一樣。你比他還重要……」
「我是你重要的家人,是隨時可以跟你上床的家人,是你在外面遇到事情才會想起來的那個人是嗎!」鍾幸還是沒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方仲意你的心是用什麼做成的?!自私!惡劣!不可救藥!你聽聽你自己說的話,全是我,我我我我……你心裡只有你自己好嗎?你……說謊我也會,可是你怎麼能說得那麼拙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