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讀書人話音一落,明顯能看到堂上跪著的兩名婦人,身體一個激靈面上越發的心虛。
……
也就在這時,幾名衙役領著三縣的戶書和主簿來了,六人一起給衛縣令見禮,主簿也是朝廷命官,三名主簿得了座位,三名戶書也都是有功名的讀書人,他們不用跪下可以站著回話。
衛縣令:「那幾名孩子,勇毅侯府的下人說他們是孤兒,育嬰堂收養的時候曾帶著他們去你們那裡登記,你們瞧瞧,當初登記的可是這幾個孩童?」
其中一名戶書只掃了一眼立刻道:「回稟大人,其中有一名孩童正是卑職登記的。」
衛縣令:「哦?你一眼就看出來了?」
這名戶書一樂:「大人,要說看臉卑職還真一時半會兒分辨不出來,小孩子麼長的都快。卑職之所以一眼就能認出,原因在於那小兒右手上有燙傷的疤痕,形狀宛如雞爪,卑職印象格外深刻,在登記的時候也特別寫了這個特徵。」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幾名幼童的右手,那戶人家的漢子下意識的用手遮住自家孩子的右手,這一舉動簡直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這時其他兩名戶書也紛紛點頭:「回大人,正是這幾名幼童。」
衛縣令:「既然如此,你們當時是如何登記的?他們明明都有父母。」
幾名戶書互看一眼,離縣的戶書率先回話,他這邊有三個幼童都是他經辦的:「回稟大人,這三名幼童分別是去年臘月初十,臘月十八和臘月二十六王莊頭帶到縣衙的。」
「王莊頭說,他在路上遇到三名娃娃,因只看到小孩沒見到長輩,怕遇到拐子就上前問他們家在哪裡,想給他們送回家去,結果娃娃們說沒有家,王莊頭就帶他們來到了衙門,說是育嬰堂想收養。」
「卑職依照律令將小娃娃單獨帶到內堂問話,我問他,家在哪裡?他說沒有家,我又問他,爹娘在哪裡?他說沒有爹娘,我又問他,可還有別的親人了?他說沒有。卑職便派衙役去王莊頭撿到幼童的地方去打聽,看看這附近有沒有誰家丟小孩的。」
「結果是沒有,都說這幼童是突然出現在那裡的,卑職這才登記,又請主簿大人審核無誤,王莊頭將幼童領回。」
「卑職還記得,臘月十八收養的那個幼童其實是臘月十七王莊頭送到縣衙的,只不過是傍晚,衙門馬上下值,故此我做主留了那小童在縣衙住了一晚,我們縣令大人知道了,還問了幾句話,那幼童也說沒親人了,我們大人看其可憐還請家中娘子為小童準備了飯食。」
過程清清楚楚,說得更是明明白白。
衛縣令給班頭使了個眼色,班頭衝著衙役一揮手,衙役們立刻行動,七手八腳的將那幾個小童從他們父母的懷中扒拉出來。
「孩子,我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