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直白著實另溫浩揚鬆了口氣:「這個請二位放心,返潮海物是肯定不會有的,收上來的東西,需要分門別類嗎?」
這個問題塔木和李特爾私下裡商量過:「魚不管大小終究有魚刺,魚單獨放著,其餘沒刺兒的放一塊兒就行。」
溫浩揚:「如果是這樣,那收購會更容易更方面,也會更省下人手。」
確定了要什麼樣兒的貨物,三人就價錢問題開始商討。
對於塔木和李特爾來說,海物的作用是治病而不是吃,只要能治病,那就再高的收購價也不怕,比如花了二百萬買了孟蝶手中的海魚,他們依舊賣出了更高的價格,賺了盆滿缽滿。這是一本萬利的生意。
對於溫浩揚來說,自家有鹽灘有漁民,塔木和李特爾要的都是在海邊沒人要的東西,他只要劃出個儲物室,安排兩個人從周邊漁民手中收購就行,穩賺不賠,而且省時省力,這絕對是一本萬利。
溫浩揚當場就給了比較實在的價格,塔木和李特爾一聽,比他們預料的還要便宜,當下也沒還價。
溫浩揚大喜過望,就這個價格,粗粗估算一下,溫家一年最少能賺一萬兩銀子,一萬兩子對於溫家一年的流水來說,可以說不太起眼。
本朝實行引鹽制度,想要做鹽商,首先必須有自己的灘涂,然後拿著灘涂的地契和一大筆銀兩到戶部那裡開證明,銀兩算是押金,以後不做鹽商的時候可以退回,地契需要戶部蓋章,免得一地兩用。
得了證明之後,鹽商需要向邊關地區運糧,平價銷售,你運去售賣多少糧食,相應的給你多少鹽引,拿著鹽引,鹽商就可以去指定地區賣鹽賺錢。
繞這麼大個彎子,中間需要的人手時間都不少,花費自然也高,以溫府為例,他家一年運糧販鹽的流水在四五十萬兩銀子,然而也只是流水罷了,刨出人工本錢,上下孝敬打點,溫家一年能剩下四五萬銀子就算不錯。
真是應了溫大太太那句話,看著轟轟烈烈賺進大把銀子,實際上遠沒有那麼多。又一大家子要養,溫家或者說全部的鹽商,遠沒有百姓們認為的那麼有錢。
咳咳,真要那麼有錢,皇帝就不樂意了,早晚收拾一頓。
如今能白得一萬銀子淨利潤,溫浩揚豈有不高興的道理?當場與塔木和李特爾簽訂了合同,又收了定金,請二人吃了一頓飯,稱兄道弟一番後,這才親自送倆人出門。
塔木和李特爾在京城絕對是名人,早在他們給溫府送拜帖的時候,京城各個商人就知道了,一看他們酒足飯飽從溫府出來,就知道這生意絕對是談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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