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二拴:「草民願意。」
張爹:「大人,他那麼有錢,憑什麼只給我們五十文,三十斤米,這點錢根本不夠我們老兩口一個月的吃用,一個月要給我們一兩銀子才行。」
縣令沉下臉:「他的銀子是因為他保家衛國最終殘疾朝廷給的撫恤金,這份錢只能給他自己花用,一個月一百五十文錢,九十斤米,這是本官根據本地老人每月所需定製出的,你有三子,他只需承擔奉養的三分之一。其餘三分之二,你可以從另外二子索要。」
張爹一頓。
縣令聲音越發冰冷:「這是你和你妻子兩個人的花用,若是有朝一日只剩一人,每月減半。你若是有疑議,本官可請上峰派人來本地調查老人每月花銷,你們到底願不願意?」
張爹並不傻,本地老人一月花銷他很清楚:「草民願意,但是他得一次性付清二十年的,不然他跑了以後不給咱們了怎麼辦。」
縣令:「二十年?本地老人平均壽命在五十歲,你今年四十有七,一次最多三年。」
……
張爹好懸沒被縣令這句話氣死,這是說他就能活到五十歲嗎?對方要不是縣令,他絕對要破口大罵,眼下只能委委屈屈同意。
張二拴算了一下,他們村糙米五文一斤,一共六兩銀子。
縣令話鋒一轉:「張家村村長何在,張家一共有多少家產?幾個兒子?」
張爹還沒從奉養錢太少的打擊中回神,又聽見這個,頓時慌了:「大人,這、這什麼意思?」
縣令:「你告張二拴的時候一是要奉養錢,二是要分家。眼下自然是分家。」
張爹:「是要分家,他直接出去了就行了。」
縣令沉下臉:「直接出去?本朝律法規定,家中產業當諸子均分。」
張家人齊齊傻眼,瘋狂給張爹使眼色,張爹:「大人,大人,我不告了,我不分家了。」
縣令一拍驚堂木:「你不告了?這告官一事豈是你想告就告,不想告就不告的?村長何在?報家產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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