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許詩嘉掃了一眼自己的手機,有些不平道:「不過許明媚怎麼沒通知我?我和她才是這個案子的直接負責律師啊,她怎麼直接繞過我打給你了?」
旖旎氣氛一掃而空,林舒顧不上這些細節,她和許詩嘉匆匆打包了幾份已經上的菜,便趕緊往林依晴那裡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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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日料店離林依晴的住所不遠,林舒和許詩嘉到的時候,在許明媚的安撫下,林依晴的情緒也總算穩定了許多。
「林律師!我回家沒多久,結果許楠就來了,他號稱是來認錯給我賠罪的。正好周阿姨晚上家裡出了意外,連夜請假回老家去了,我就讓許楠幫著看下孩子,我好快點洗個澡,結果等我洗完澡,許楠沒了,孩子也沒了!」
「我在家裡找了一圈,才發現跟著孩子一起沒的,還有孩子的出生證、疫苗本等等,就連孩子平時常用的日用品、那瓶奶粉尿不濕和玩具,都被打包帶走了。許楠這一看就是有計劃的,把所有東西全拿上,然後抱著孩子就跑了。」
「現在我壓根聯繫不上他!我擔心孩子,就馬上報了警!」
林舒聽到這裡,幾乎已經猜到了結果。
果不其然,林依晴哽咽道:「可惜警察說,我和許楠沒離婚,孩子生父帶走孩子的情況下,是家務事,不是他們出警的範圍。」
許明媚顯然也沒料到會發生這些,有些頭痛地補充道:「接著我陪依晴去了許楠另外住的房子找。」
「沒找到許楠?」
「找到了。」許明媚面露難色,「但比不找到還不好。許楠給我們開了門,屋裡就他一個人,完全沒有孩子的身影,他肯定早就把孩子藏到別的地方了,因此一點不怕我們翻找,只是表示要和依晴離婚,至於孩子,直接在安全的地方,但就不透露到底在哪裡。」
「我又和依晴找了許楠的爸媽家,還去了許楠別的幾個房子甚至辦公場所那找,都沒孩子的身影。」
「也找了周阿姨,才知道周阿姨請假回老家後,許楠立刻就電話通知她不用來了,把工資結清後她給開了。」
這顯然是有預謀的了。
「不過,我的孩子才剛滿月,一般這么小的孩子,還需要哺乳,離婚都會判給我吧?」
許詩嘉接過了話頭,不用林舒多說,他已經非常詳盡地解釋起來:「法律規定而言,除非母親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的疾病,使得孩子不適宜與母親共同生活;或是母親不願意或因為別的原因無法撫養孩子的,兩周歲以下的孩子才會被判給父親撫養。」
「另外,你還處於哺乳期,哺乳期的話,除非女方主動提出離婚或者雙方同意協議離婚,否則男方是不能單方面提出離婚的。」
果然,聽到這裡,林依晴的眼睛亮了起來:「那太好了!幾位律師,能馬上幫我起訴離婚嗎!我得把孩子要回來!」
原本還想著和許楠繼續過,可如今許楠的操作,直接讓林依晴看不懂了,作為一個新晉媽媽,她本能地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如今兒子不知所蹤,她再也顧不上什麼面子和婚姻的維繫,腦子裡顯然只有一個想法——離婚,找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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