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他的爱情 作者:番薯礁野木
有她。她和我一起躺在轻伤区的病房里,医生说她最大的伤口在脑后,可是不需要缝针。
事情就这样,渐渐的结束了。灾后重建很快,在习惯压下痛苦后,人群又渐渐变得快乐起来。时间总可以帮助你忘掉很多事情,对吧?那些快乐的,不快乐的,深刻的,遥远的。再生动的记忆也会变成一捧灰,变成只有你能看见的一道浅淡云烟。
有一天我收到班主任的来信,她给我寄了一沓厚厚的照片。都是集体照,有学校官方拍摄,也有老师和学生自己用手机拍的。但是无一例外,上面都有我和另一个人。
我不知道她整理了多久。
我把它们全部扔了,只留下一张。应该是一场篮球比赛?我不记得对阵的是哪个班了。照片里我穿着白色球服高高跃起,即将投入一个三分;而那个人在旁边笑着看我,专注得全世界都能发现我们之间的小秘密。
我曾无数次向上天祈祷,愿意用我现在拥有的一切去换一份普通人的安定。换一份随波逐流黯淡无趣,换一份没有那么热烈的,近乎俗气的岁月安好,和长相厮守。
我想和那个人长相厮守。
新的学校有落满枫叶和梧桐的长道,一个人走美得有些寂寥。我交上了新的朋友,打球时也开始有人能跟上我的节奏。慢慢的我开始习惯身边陌生的热闹,一切都在变好。
只是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很久以前一个夏天,我和一个人一起坐在欢乐谷的长椅上。我们的衣服被喷泉淋了个湿透,第七个牵着粉红气球的女孩走过时,太阳才把它们晒干。
我记得那个人亲手为我做了一个蛋糕。
侧面写着一串游蛇飞舞的大字,和一个夸张又庸俗的粉红爱心。
他笑嘻嘻地跟我说,景止是朝之的心向往之。
我的朝之。
你是我的不能至。
你是我的向往之。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he。
真的,he。
第10章 第十章
回国后接的第一个应酬在一家地下酒吧。首都日新月异,短短几年过去,这里的男孩变得热情的不像话。有一个我不清楚年纪的,一直在试图把他的屁股往我的腿上凑。我十分讶异于他的举动,因为他长得还没有我漂亮――我觉得这一切很不可理喻,告醉以后,我自己跌跌撞撞离开酒吧。
扑进新鲜空气的感觉真好。满街红男绿女,我叫了张车,让司机送我回酒店。
那一夜如何也睡不着,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是凌晨两点。大堂还挺热闹。我在吧台坐了一会,点了很多杯血罗玫瑰。我一直很喜欢他们调的这种酒,度数不是很高。有着这样浓烈的名字,它却只是一杯淡金色的液体。
我吹开酒液上漂浮的花瓣,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初恋。我的男朋友跟我表白前拒绝了另一个女生的情意,他还给对方三支玫瑰,可是却很贼地折了两片花瓣给我。
我记得我的不可置信,和他笑眯眯里带着点得意的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