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寶寅的嘴唇叫他咬疼了,喘著粗氣,一句話斷斷續續分三次講完,故意地氣他:「沒有,女人皮膚那麼軟,打一下就壞了。」
豐霆果然泛了酸,盯著他水紅潤澤的下唇,馬上湊上去又咬一口:「不准再和別人上床。」
沈寶寅笑得雙眼水光瀲灩,面頰潮紅:「豐霆,總有你看不住我的時候。」
「我會天天檢查。」
「你輕一點,好了,好了,回來香港以後我什麼時候有在外面過夜……」
豐霆這才罷休,輕柔地放慢了動作來令他開心。
沈寶寅原來以為,住在淺水灣,好處除了可以同豐霆睡覺,其他時候都很難捱,但其實也沒有。
豐姍和他作息不同,三餐時間也往往有意錯開,不用頻繁見到她,這讓沈寶寅的心情和生活都非常舒適,即使偶爾見面,彼此依舊不打招呼,但也不曾發生摩擦。
隱約,他其實覺得是豐霆在其中做了某方面的周旋,但他沒有過問,如果彼此相安無事,沈寶寅不介意維持目前狀況,事業穩步上升,晚上回來還可以在豐霆暖烘烘懷裡睡覺。
淺水灣他的房間某種意義上成為了一個理想國。
久而久之,沈寶寅早已經不排斥住在淺水灣,也習慣在睡前給豐霆留門。
豐霆被安排了三次相親。
第一次是八四年年底的尾牙宴會,商圈大佬齊聚,豐霆被豐姍引薦和酒業龍頭陳家的大女兒見面,那是個幹練的成熟女人,和豐霆同歲,成就不比他低。兩個人見過一次面,在工作方面相談甚歡,對於感情卻產生分歧。
他們彼此都覺得若要經營好家庭,夫妻兩個之間需要一個人做出事業上的犧牲,但都不認為自己是那個犧牲的人,因此默契斷聯。
豐姍為此表示十足的遺憾,若是雙方達成共識,必然是本埠一段珠聯璧合佳話,而一旦成家,她也再不用擔心豐霆拿辭職要挾,隨時隨地撂挑子走人。
第二次,是一九八五年的春季,距離上一位相親對象,不到三個月。而沈寶寅仍舊不知曉。
書香名門的康小姐,一位十九歲的才女,曾出版過多部暢銷現代詩集,祖上三代出過多個聞名遐邇大文學家。
豐霆與這位小姐約會次數最多,足有三次,康小姐對豐霆的談吐和外貌非常滿意,甚至可以忽略這位滿身銅臭氣息的商人在文學素養方面的欠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