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分鐘後,豐姍又打來,沈寶寅等話筒響過三聲才慢悠悠接通。或許是害怕再被他掛斷電話,這次豐姍的語氣平靜了許多。
「設這麼一場局,搭上一條無辜女人的生命……」豐姍的聲音在顫抖,似乎終於察覺到,電話的對面,不再是當年的羸弱孩童,而是一個真正城府深沉的青年男人。那頭曾經對她望而生畏的稚嫩幼虎,終究是亮出了殘暴利爪。也是直到今天,她被死死扼住了喉嚨,才知道什麼是怕,「你做了這麼喪盡天良的事,不就是想要我退出和你的競爭?說吧,你的條件。你要怎樣才肯放過他,要怎樣才肯銷毀證據。」
豐姍的誤會對沈寶寅來說實在太無關緊要,而且並沒有人因他喪失生命,因此即使遭受了指責,沈寶寅也並未動氣,只是和聲細語地微笑道:「小媽,上次你忘記參加會議,今天中午我會再次召開股東大會,請你不要遲到。要選擇誰做申港下一任話事人,我想你心中應該有了新的答案。哦,我們是一家人嘛,要互敬互愛,以後都是我當家作主,股份你拿著有什麼用,不如全部給我。」
按遺囑,豐姍分得了沈振東手中一半股份,及沈振東名下位於英國及香港本地多處房產商鋪以及家族信託,每年還可以從家族辦公室支取額度相同的一筆錢用於私人生活。雖然遠不足沈寶寅身家的二十分之一,可總結起來,依然是筆相當可觀的財富。
一個無恥的小偷,憑什麼可以風光無限地安度晚年。
沈寶寅一開始就是預備將她打回原形,不動產之類雜七雜八都是小頭,早晚叫她吐出來,目前主要是那一半股份,豐姍正是有這遺產中的股份,才有機會和他對壘,他第一便是要把這要命的股份拿回來,斬斷她的股東身份。
「沈寶寅,你不要得寸進尺!」
這叫什麼進尺,沈寶寅心中冷笑,嘴上卻不疾不徐:「所有的照片我都只留了一份,你答應,我馬上就地燒掉。不答應,澳門警署連同香港警署即刻會收到這份大禮。我是不在意你大哥的命,看你想不想要。」
又嘆口氣,輕輕諷刺道:「當然了,你也可以不答應。只是做大哥到處東奔西跑逃命,做妹妹的卻住在富人區燈紅酒綠,小媽,從今往後,午夜夢回,你良心可安寧?」
電話那頭,豐姍恐懼得牙齒打戰的聲音都幾乎清晰可聞:「我怎麼知道你拿到股份以後會不會反悔?」
沈寶寅輕輕地,溫柔地笑了一聲,有點睥睨不屑的意思:「小媽,朝宗舅舅目前還是公司職員,並且是沈家近親。假使他殺人的事情傳出去,一定令到公司的股票下跌,沈家的形象受損。這種雙敗的負面結局對我有什麼好處?我同他『無冤無仇』,為了整治他,令我好不容易得來的家產白白蒸發十幾億,我圖什麼?」
電話那邊沉默了半分鐘。沈寶寅耐心等待著,最後聽到一句咬牙切齒的:「好,我就信你一次。」
沈寶寅微笑擴大,說:「那麼稍後見,轉讓合同我會起草,一應程序也都由我安排,你只需要到場。」
豐姍那邊又說:「好。」接著又顫聲補充一句:「這件事,絕對不能讓阿霆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