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律師微笑說:「抱歉。」
法官道:「繼續。」
康律師接著道:「至於豐女士認為沈先生對公司毫無貢獻,並且影響公司運營,因此不應當擔任董事長一職,更加是不實之言。我想請法官閣下翻到第五十頁第三條,過去三年內,沈先生大大小小共參與公司包括商場運營及跨國合作共十餘個項目,所主導項目在前年為公司創造全年占比百分之二的收益,去年創造百分之五收益。我並不認為這是所謂的『對公司毫無貢獻』。」
豐姍露出憤恨眼神,當即轉頭看向身旁的陳大狀,示意他想辦法,儘管她不懂法律,也知道現在形勢不容樂觀,她拿出三百萬聘這位大狀,可不是來看戲的!
陳大狀給她一個安撫的眼神,用戴著金光閃閃足金戒指的手拿起手邊水杯喝了口水。
豐姍暫且安靜下來,康律師接著陳述:「第二,原告豐女士提出被告沈先生危害市民安全,這簡直是無稽之談。不要說沒有這回事,即使有,當事人在哪裡?證據在哪裡?按照被告說法,原告不止恐嚇一兩位股東,為什麼沒有一個人來提告?沒有一個證人願意出庭?反而是與這件事毫無關係的原告緊抓不放,這不是太奇怪了嗎?」
聽到這裡,沈寶寅心裡感到一陣暢快,他忍不住微笑著遠遠朝豐霆投去一眼。
豐霆安靜地坐在左側角落位置,黑色大衣襯得他的肩膀很寬,向來挺拔的脊背,此刻卻微微佝僂,頭也微微低著,倒不至於看不見臉,因為他似乎在努力使自己昂頭挺胸不要太狼狽。
沈寶寅順著他高挺的鼻樑看下去,是張緊抿的淡粉色的唇,好像審判尚未結束,他已預知結局。
沈寶寅志得意滿的笑容,和想要耀武揚威的那顆心,在瞧見豐霆頹圮的神色後,統統地慢慢收了起來。豐霆身上散發出的寂寥氣息,甚至令他感到了不安,他轉回目光,也把嘴唇抿了起來。
「基於以上,我主張被告無罪,並……」
——併合理懷疑豐女士主觀上存在「故意惡意性」,其目的是想採取非法手段使沈先生得到刑事處罰,涉嫌誣告陷害罪。
康律師已在心內把這句話演練得滾瓜爛熟,因為沈先生在找到他時提出的要求是:「我要她坐牢。」
誣告陷害罪如若屬實,輕則罰以巨款,重則處以監禁。
可他的話卻戛然而止了。
法庭所有人包括法官都將疑惑的目光投向他,康律師也感到疑惑,因為並不是他卡了殼,而是沈寶寅拉住了他的衣袖,示意他住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