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見豐霆主動地開了口,他便忍不住問:「況爭……」
豐霆靜了靜,講:「數罪併罰,判了十二年。」
沈寶寅心裡一沉,輕輕嘆了口氣。十二年。
四千多個日夜。
多麼漫長的一個數字,不過再怎麼說,至少比他們預估的情況要好許多。
畢竟在審判之前,他最後一次同況爭見面,況爭都是這樣安慰自己:「不求別的啦,坐完牢出來還能夠趕得上安女和寧女的婚禮,都算老子運氣不錯。」
當時兩個人死魚臉對死魚臉,笑得比哭還難看,可以說是根本沒有抱懷翻案的希望,稱得上極其悲觀。
誰知他們倒霉了這麼久,鴻運還有落到他們頭上這一天。
而且據香港法律規定,有期徒刑的刑期最高可以縮短一半,如果況爭在裡頭可以表現得足夠良好,或者有立功行為,大概率還能夠獲得減刑。說起來,況爭手裡有本埠不知多少大小黑幫內中辛秘,隨便挑撿幾樣,大概也可構成立功。
但凡況爭積極一點,保不齊甚至可以參加兩個孩子的小學入學式。
沈寶寅拼命令自己往好處想,但十二年這個沉重的數字壓得他還是有些喘不過氣。
豐霆這時伸手過來,緊緊攥了攥他的手,講:「原來你之前還被市政罰過款,也是因為吸菸?」
沈寶寅打起精神,告訴他:「是啊。」
豐霆如實以告:「我現在身無分文。」
沈寶寅從憂愁中抽離出來,側過頭瞧了他一眼,見豐霆窮得理直氣壯,忍不住一笑:「那麼巧,正好我身上帶了些錢。」
豐霆說:「那你願不願意為我繳納罰款?」
沈寶寅嘆了口氣,豐霆從前也常常這樣嘆氣,很拿對方沒辦法的樣子。這時,遠處的教堂敲了晚鐘,回音遙遙傳來,在山上也清晰可聞。
鐘聲餘韻中,他輕聲說:「我願意。」
——END——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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