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伯先生:來示敬悉,承問兩項,奉答如左。
㈠先生在不在那兩位名人裡邊,只請先生自省一下,記得說過那句話沒有,就自然知道。這第一項我答得如此含胡,因為㈡那句話我是間接聽來的,如要發表說話人的名字,必須要得那位中間的見證的允許。所以請再等我兩三天,俟問過那位之後,再當明白奉答。至於捏造先生的事實,則吾豈敢。一月二十一日,周作人。
意思是只要一問清了,就有你的好看。當天或是第二天,他便跟中間見證的那個人見了面,訂正一番。見證的人叫張鳳舉,也是北大的教授。要麼是張鳳舉說的情況不是那麼回事,比如這話不是陳所說,而是陳轉述之類,要麼是張鳳舉和陳西瀅的關係也不錯,不願做這種證人,反正是周作人覺得自己是孟浪了些。二十二日又給陳西瀅寫了一信:
通伯先生:前日所說聲言女學生可以叫局的兩個人,現經查考,並無先生在內,特此奉復。一月二十二日,周作人。
大概意識到,這樣的回答陳西瀅絕不會善罷甘休,不如預作逃循之計,便將此事寫了篇小文章,叫《陳源先生的來信》,在他們的同仁刊物《語絲》發表。二月一日刊出。先說,前些天見《晨報副刊》上徐志摩先生的一篇《“閒話”引出來的閒話》,誇獎陳西瀅先生的態度神似法郎士,他不免有點懷疑,覺得不很像,便另寫了一篇《閒話的閒話之閒話》。因為牽涉著徐先生,所以在發表之前先寄給一看,卻被徐“綁住”了,在《晨報副刊》上登出來了。這倒也沒有什麼要緊,他反正是預備發表的,到了第二天便接到陳西瀅先生這樣一封信。接下來引用了陳信的全文。然後又說,他當初聽人家傳說過叫局的話,都是紳士與學者,現經陳先生來查問,他便再去調查,得到的結果是這樣的:
一個A君,我們間接從B君聽來的,但B君現在往歐洲去了,無從再去問他。一個X君,C君聽D君轉述他的話,但可惜X君的真姓名C君說已經記不起了。A君與陳源先生是別一個人,X君的姓名雖然忘記,惟據C君說也不是陳先生。所以我就於二十二日寫一封信給陳先生,告訴他在所說的兩個人裡面查得並沒有他。至於他別的話我覺得無反唇相稽之必要。
這種小把戲怎麼可能矇混過關呢。
陳西瀅很快查明這話是張鳳舉傳給周作人的,或者乾脆就是他想起了那天說這話時,在場的只有張鳳舉跟周作人要好,肯定是張傳過去的。不管怎樣,現在留下的文字是,在接到周作人信的同一天,陳西瀅給張鳳舉寫了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