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去哪?」我打了個哈欠,強打起精神。
「找尋真相。」
很符合他性格的回答,我又問:「你不用去上班嗎?」
我特地留意過頂呱呱餐廳的排班表,今天上午是他當值的時間。
「餐廳暫時關門了。」他左臂懶洋洋的支在車窗上,僅用單手開著車。
「因為冰淇淋的弟弟?」我心中已有了答案,「誰決定的?你們老闆章魚燒嗎?」
「我決定的。」他意味深長地瞥了我一眼:「他可不會管這種小事。」
「他喜歡你。」我說不出什麼滋味,或許我是全世界第一個被自己綠的男人。
他先是低頭輕笑 ,接著才慢悠悠地指了指天光初開的上空,「你以為人人都是你?他喜歡的…另有其人。」
看他語焉不詳的樣子,我的腦袋Duang的一聲,差點沒跳起來。
也是,在《深海迷霧》的最後,我和這垃圾算是掰了。因此在作者的視野里,「章魚燒」喜歡「太陽餅」,才是理所應當的。
可是也不對啊,如果章魚燒不喜歡黑巧克力,那他為什麼不願意讓別人品嘗黑巧克力的味道。
他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淡淡道:「只不過是普通的占有欲而已。」
「或許並不是這樣。」我極力挽回「我倆」的感情。
「他是個笨蛋,他若喜歡我,我還會不知道嗎?」他道。
稍等一下,他這麼說,我該生氣嗎?
在我漫長的思考中,太陽初升,我倆漸漸變成了食物的模樣,我第一次看見化身為黑巧克力的他。
渾身黝黑,如同板磚。
和我記憶中的他完全不同,我沒忍住,捧腹大笑起來。
下一秒,就被他抓著魚尾丟出車子。
並被告知,如果沒從榴槤酥那問出真相,就不准上車。
切,不上就不上,這麼點路,我就是用魚鰭,也能爬回家。
1個小時後,我重新爬上了他的車。
「怎麼樣?」他問。
「和你猜的一樣,第一個死者身上也塗滿了醬料,番茄醬。」我將所有的資料甩到了他臉上。
他沒有問我是怎麼套出真相的,我也沒有告訴他榴槤酥最後的下場。
我倆無言地行駛在空曠的馬路上,風從耳畔呼嘯而過,路口的紅綠燈接觸不良,閃爍著奄奄一息的紅光,像極了那群被我打倒在地的人。
一個小時前,我踩著他們的腦袋,踏入了警察局的辦公室,
榴槤酥不知大禍臨頭,還喝著茶,嘲笑我和那垃圾的關係,很快,我就讓他知道什麼是恐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