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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奉旨前來,為的便是這一地的百姓,老大人也別太過傷心,您已經把該做的都做了,此為天災,非人力可以強求。”

老大人確實是把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賑災糧都已經清點好了,也都已經準備好了,連馬車、士兵什麼的都已經安排好了,隨時都能裝糧走人。

戶籍也都已經找出來了,一縣一州都放好了。

如今,太子他們要做的便是把要遷走的流民登記在冊,把戶籍都找出來。

“布告在路上就已經寫好了,通知各州各縣,如果有願意按照朝廷的安排移民就食的,就到府城這邊來,只等十日的功夫,來多少就走多少,逾期的路上遇到的,可以跟著隊伍走,但朝廷不負責提供糧食。”

說這話的時候,太子的面色甚是冷硬,朝廷沒有放棄這一地的百姓,但是必須要做出割捨,人人都想救,反而救不了人。

他們的時間不多,糧食也不多,更不可能帶著這些戶籍資料走,為了方便管理,也為了減少時間的浪費,十日之後都不會再收留其他的流民了。

這一點,在還沒有離開京城的時候,他就已經清楚了。

老大人張了張嘴,到底是把話咽下去了,道理誰都明白,如果沒有去年的大旱,今年便是受了災,也不至於此,可事情就是趕得這麼巧,屋漏又逢連綿雨,總要有人被放棄。

布告的內容是魏時寫的,並且還是太子親自找到他,讓他把內容加以潤色寫出來的。

潤什麼色呢,就算是有文采也不該在這時候賣弄,災民流民里有幾個是家底厚的,能識字就不錯了,布告自然是寫得越簡單越好。

大白話誰不會說,魏時上輩子的作文可都是大白話,寫這份布告可比寫作文淺顯多了,什麼修辭手法都不用,直截了當,言簡意賅。

朝廷決定把東原府的災民往北遷,路上有朝廷提供糧食,隨行的百姓必須要在府城登記,必須要服從安排,決定要去的百姓,都到府城門外進行登記,時間從六月十七日一直到六月二十七日,六月二十七日之後,無論什麼原因,無論什麼人,無論在哪個地方碰到,都不再進行登記,願意者可隨行,但未登記者不提供糧食。

這布告寫得夠大白話了,希望不會有人耍小聰明,故意等在從東原府往北的路上。

作為兵部的一員,魏時本來的職責應該是負責管理這些士兵的,但是作為新記帳法的提出者,魏時被太子安排去負責登記這事兒。

照樣還是表格,清楚明了,方便查找。

這麼多的流民,但是負責登記的只有魏時自己,後邊跟著的十幾個官員,都是負責查找戶籍的,一府的戶籍,哪怕是按照一州一縣分的清清楚楚,找起來也不是個簡單的事兒。

尤其是這些流民各地的都有,這個縣的,那個村的,根本就沒什麼邏輯規律可言。

所以魏時這個下筆的人並不是很累,畢竟他並非是一刻不停的在那裡寫,總是要等人把戶籍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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