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當和尚還要交費?
揣著疑問去了檀香堂,一路上也不好問那位僧侶,瞅了瞅四周,的確環境簡陋,認了路,趕緊去了齋堂。
陳志誠和石頭在,其他人先回了住宿房。
石頭腳旁放著背篼。
「這?」陳志誠指著背篼,看表情像是在說:「有必要時時刻刻帶著嗎?」
她讓石頭拿出上面的罐子,揭開,舀了一大勺到碗裡。
齋堂里的食物都是一樣的,一碗米粥,一碟醃鹹菜。
海醬趕快放了回去。
寺廟有「戒殺生戒肉食」的清規。
「施主,一人一碗,切勿貪慾過重,口腹之慾……」
抬頭看了看,給盛飯的僧侶正對著添飯的一人皺緊眉頭,嘴裡吐出一堆嘰里呱啦。
「你們吃飽了嗎?」她問陳志誠。
「差不多吧。」陳志誠接著說道:「那人該是沒續交香火。」
「續交?」
「待的時間長了,懶著不走,寺廟裡的人也不好直接趕人走。」
陳志誠對寺廟的情況似乎蠻了解,她趕緊問了戒金的事情。
這一問,好傢夥,嚇了她一大跳——來吧,改行開寺廟吧!
當然,她是沒資格開展這塊業務的。
請問,您聽說過「出家許可證」嗎?
請問,您知道「僧侶從業資格證」嗎?
所謂出家許可證,那就是「度牒」。
是個人,想出家,就出家?
首先,得滿足如下條件:
第一,必須是能夠自主的自由人。父母健在的,父母得同意,當官的先辭職,已婚的先離婚,奴僕要是自由身,反正是無拘無束無牽掛,信其他宗教的還要先劃清界限等等。
第二,必須是7-70歲之間的,身體健康的人,例如殘疾人士,不符合出家條件。
第三,犯過五種重罪的,不能出家。包括殺害父母,破壞僧侶的團結等等。
條件滿足以後,可以帶著錢上官府了。
官府?
出家需要取得官府的同意。
因為出家後不需要交稅,不需要服役,那部分賦稅服役的損失怎麼辦?
交錢吧,買一份許可證。
陳志誠說,一份度牒的實際「售價」,在一萬到兩萬貫之間,小地方會便宜許多,幾千錢而已。
「換做長安、東洲等地,像那等有名寺廟,至少是三萬貫錢以上,還得費不少功夫才能拿到。」
「三,三萬?」
按住自己的小心臟,繼續往下聽。
「戒金呢?」
拿到度牒以後,就可以準備僧衣鞋,托缽,佛經等物,帶著去度牒上規定的寺廟,交一筆戒金。
幹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