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傅和自家親戚,共計九個人,想著加快速度,又請他們請了一些人,這才攏共十幾人。
在此之前,先讓他們把靠宅子一側的牆砌起來,牆砌幹了四分之一,她夜裡回來瞧著不錯,這才同意把後面的事情都交給他們做。
這才幾天?
就出了么蛾子?
不管出什麼,她可不怕——因為合同上寫得清清楚楚。
而且,她是給錢的一方,好嘛?
「什麼契約?」
老師傅敲了一把旁邊的人。
那人捂住腦袋,說道:「就是……就是你按手印那個。」
其實,淮安沒人寫這「合同」,大家都是口頭約定,做個什麼,大概多久,他們只需要出勞動力即可,像是買材料之類,都由芳草自己去找人弄。
可她偏偏弄了個契約。
上面寫得一清二楚,施工的具體要求,以及時間限制——重點就在於時間。
「飯是要一口口吃,可按照你們的吃法,修好這些,那我得等到明年去了。芳草,契約上寫的多久?」
「三月。」
老師傅朝芳草瞪眼:「三個月?不可能!至少得半年!」
「既然不可能,你們為何簽訂契約?」
「我不識字,我可沒簽!」
「摁手印,一樣的。」
「反正,最快得半年。」老師傅擺擺手,一屁股原地坐下。
「老師傅,我再提醒一句,契約上寫得清清楚楚,施工超過完成期限,不按我的要求去做,你們收不到一個子兒。」
老師傅只是「哼」了一聲,斜眼瞅了她一眼。
「而且,你們還要賠我錢。」
「什麼?!還要賠你錢?」老師傅立馬站起來,指了指她,又指了指天:「我不信沒有個王法了!任由你們這樣欺負我們!!沒有天理!!」
老師傅去請了金雞街的「街道主任」。
街道主任黑著臉說道:「任伯,那日簽契約時,你不仔細瞧瞧,現在來找什麼麻煩?」
「我不識字啊!」
「你不識字,不會找人看了講給你聽?」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街道主任甩袖子:「這事別找我。」
老師傅一把拽住街道主任的胳膊:「你別走,不找你,我找誰去?你要是走了,我就上府衙去!這事兒就是你們合著伙,欺負我們!」
就在老師傅跟街道主任扯皮的時候,她的目光在越來越多的圍觀群眾身上一一掃過,捕捉到幾個賊眉鼠眼的傢伙。
其中一個似乎認識老師傅隊伍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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