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雞是姐夫下陷阱捕捉到的還是活的,兩史兔子有一隻死了,被姐夫扒了皮已經差不多晾成肉乾了,還有一隻雖然有些焉頭巴腦的但還是活。
三隻山鼠也就是竹鼠,倒都是活的,這玩意生命力很頑強,一對大門牙可是相當兇悍,啃起竹子來就跟吃麵條似的。
他腦子裡一轉,瞬間就決定了這些傢伙的命運。
「竹鼠爆炒,竹雞燉湯,兔子紅燒!」
姐夫疤面在一邊呵呵的笑著,平時獵到野物,除非是死了的,否則活的是捨不得自己吃的,得拿去賣了換錢。
但是今天,他心頭放下一件重事,當然也就不在意那點野味了,小舅子可是幫了他一個大忙。
「小妹,拿點稻草來,咱們先把這竹鼠烤一烤。」
趁小妹去取稻草的功夫,羅鋒先拿出菜刀把肥嘟嘟的竹鼠一刀背敲暈,然後趁它暈著再敲了幾下,直接敲死。
敲死了後也不急著開膛破肚,而是讓取來稻草的小妹先引火燒水。
水燒開後,把還帶著體溫的竹鼠扔進去燙,趁著滾熱的勁把毛刮掉,刮的它光溜溜之後,放到火上烤。
這樣既能烤去皮上的細毛,同時又能把竹鼠外皮烤的焦黃,這樣一會炒起來才這皮才會既韌又香。
姐夫疤面兒蹲在地上饒有興趣的打量著羅鋒的操作,看他行雲如水般的處置那只可憐的竹鼠,疤面兒覺得這個小舅子越來越有意思了。
稻草煙燻火燎後,足有五斤多重的竹鼠越發的膨脹起來,表皮金黃,看著倒跟只小烤乳豬一般。
羅鋒不由的感嘆,不愧是沒有污染的年代啊,姐夫抓三隻竹鼠,每隻都有五六斤重,而要是在後世的時候,能抓到一隻兩三斤重的野生竹鼠都很了不得了,而且還能賣個極高的價格呢。
但是在這個時代,除了普通的窮苦百姓,是沒幾個願意吃這竹鼠的,在他們眼裡,這竹鼠可是比狗肉、豬肉還更上不得台面的。
不過羅鋒卻向來喜歡吃竹鼠的,竹鼠又不是地鼠,竹鼠可是正經山貨美味啊。
「烤的差不多了!」
羅鋒通過表皮的顏色,就已經能分辨出火候。
少烤一分則太嫩,多烤一分則太老,此時剛剛好。
「我來剁。」
疤面姐夫自告奮勇,一截樟樹樁就是案板,他直接拿出劈柴的斧頭來剁竹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