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觀的規模還分為大寺觀、中寺觀、小寺觀三類,大寺觀為五十到一百人,中寺觀為三十到五十人,小寺觀為二十到三十人。
每個寺觀都要嚴格按照自己的等級擁有僧道,不得超額,只有當有缺額時,才可再剃度,還得經過朝廷僧道衙門的考核准許方可。
同時,朝廷還規定,各郡的寺觀,還採取十家互保的方式,即十座相同規模的寺院連結互保,相互監督,防止有私自剃度僧道,私自容留犯人,私自放貸占田等非法之事發生。
一家違法,其它家必須揭發,若一家發現,則其它九家沒有檢舉者也都要受罰。
而各寺中,也一樣是連坐法,十人一連,互相監督,不許勾結婦女,不許許安歇奸細,不許收容賊匪罪犯,不許擺葷設宴,不許賭博,不許占佃公產、不許四處遊走……
每個僧道都頒授油牌,上面寫有僧道年齡、外貌、籍貫等,由官員不定期檢查。
對於違法僧人的處置,有徒刑勞改,有剝奪譜牒,有充軍流邊等等。
「大秦沒有法外之地,沒有治外之民,佛道寺觀也不能例外。」
這一道道律令法規,都只有一個目的,管理,管理的最終目的則是讓佛道回歸本源,你崇佛信道可以,只要勸人向善不宣揚罪惡便行,至於其它的,你們就不要摻與了。
「每僧道田額十畝,不足者不增,超者過收回。若是寺觀產佃給百姓租種者,田地直接收回授給百姓。」
這一條是最狠的,允許寺觀的僧道們擁有田地,但最多只能一人十畝上限,且不許佃出收租,只能自種,自己不種就要收回。
按這樣的新法規,少林寺擁有好幾百僧人,而且他們還有大量的奴隸,也被稱為淨人,少林的淨人上千,都是寺中的奴僕,做些耕種灑掃等事務。
他們的田地三萬多畝,還有大量的寺產用以放貸,有專門收取抵押放貸的質庫。
「因為少林有功,因此朕打算嵩山少林保留一百僧人,其餘的僧人,則是讓他們到邊地建立新的寺廟,勸善宣仁。」
嵩山的少林寺給他們留一百個和尚,這是大寺的最高僧人上限,超出的那幾百人,把他們安排到朝鮮、塞外、雲南、青海等地去建個新寺,畢竟這些邊塞之地,新移民們也一樣會有信仰需求,寺觀有時也能給予這些移民們心裡慰藉,還是有不少作用的。
當然,少林寺這幾百號僧人,也要考核的。
有一些一點佛教經義都不通的,這種要勸其還俗,而他們寺中的淨人,也就是寺里所有的寺奴,則要放免還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