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時,百姓人人要服二十天免費役,未服完,還要按天折絹三尺代役叫庸。隋時,以丁征租調,不論有田無田有田多少,只要是課丁,那都是一樣的租調,一年一丁兩石粟租或絹兩丈綿三尺。」
「而我朝呢,自改兩稅法後,戶分九等,貧富按差交戶稅,地稅則按畝徵收,並將原來隋時的各種雜捐攤派甚至連役也攤入畝中,按畝征地稅,這樣一來,田多就多征田少就少征,無田就不征,我們還把原來義倉糧社倉糧也併入了地稅田畝中,實際算起來,每畝折的租糧就比過去要少的多。」
當然,兩稅與租庸調製最大的區別,還是這個稅率是比較彈性合理的,窮人交的稅少,富人交的稅多,而隋朝的稅最大特色,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人丁稅,按丁來收稅,有錢人跟沒錢人交的稅一樣。
故此,隋朝時對於人口的普查和戶籍的控制,是最為嚴格的,隋朝統一天下後,全國人口在短時間內幾乎增加了三倍,其實就是把天下所有的隱戶等全都搜出來了。
這種按丁徵稅的辦法,固然征起來簡單,有多少丁就有多少稅賦,可實際上很不合理,窮苦百姓,跟那些億萬富豪們繳一樣的稅,甚至大量的官員等成為不課戶,反而不繳半點稅。
隋為什麼為亡?
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在於按隋朝的稅制,若是太平年歲,大家交完租調後,還能勉強過過日子。可一旦遇災,或是遇到大的勞役,那麼本就艱難的普通百姓,就可能破產,而隋朝的稅制,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往往就是大面積的普遍性百姓破產,大量百姓走投無路,自然就只能造反了。
第1311章 總督
崔君肅對李綱道,「隋朝百姓不論田地多少都要納一樣的租,服役是免費的,服不滿二十天,還得每天交絹代役為庸。可我朝呢,所有的雜費攤派連同勞役,都一條鞭的攤入田畝中,不以丁為徵稅基本,而是以田畝為基本,故此,百姓其實要輕鬆的多。」
不過這樣一來,相對的,朝廷的開支其實增加了。正稅減少,各種工役沒有免費的民夫可征,還得出錢僱工,如此一來,僅僅是各地的土木工程這塊,就增加了大筆開支。修路鋪橋、水路城池,甚至是修河護堤,這些就都成了額外開支。
如在淮河邊的郡縣,因淮河多水患,年年得修堤護坡,這個開支地方自己就無法負擔,必須得朝廷每年拔款。
為此,朝廷如今不得不另設了幾個衙門,其中一個是運河總督衙門,負責運河的疏通維護管理,另一個便是河道總督衙門,負責的是黃河長江淮河漢江等諸江河管理。
河道總管專管河湖疏浚、堤防諸事。
各地的大江大河大湖,統一由朝廷的河道衙門直接管理,不再由各地方承擔,算是減輕了地方負擔,同時又由朝廷統一調度,增加管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