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矢準確地穿過了野兔的眼睛,沒有傷到皮毛半分——儘管換毛期的兔子皮並不值錢。
事實上,哪怕這是只油亮光滑的上好的兔子皮,對玫瑰夫人來說也算不上值錢。
她可有太多的皮毛了:松鼠、白鼬、狐狸、紫貂、豺狼虎豹熊……玫瑰夫人專用的更衣室里,幾乎能找到世界上所有動物的皮毛。只要她想,就連人皮也會有人替她弄到手。
窮奢極欲了十來年,事物的價值對她來說已不再重要,她更看重心意:比如,這隻兔子是公爵親手打下的。
「好啊,今晚就吃烤兔肉。」她晃了晃手裡的兔子,露出一個懷念的笑容來,「真巧。你第一次送我的禮物,也是一隻自己打的兔子。 」
格溫公爵微微一怔,也露出些許懷念的神色。
「你居然還記得。」他感慨道。
玫瑰夫人便笑了:「那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個禮物,當然記得了。」
上至貴族豪紳,下至平民百姓,北境任何一個人都能說出她的故事:貧窮的漁女與老公爵的獨子於集市中相識,彼此一見鍾情。
他們的愛情惹來了格溫家族的不滿,格溫公爵(那時他還不是公爵)一度被父母囚禁於家中,而玫瑰夫人也遭遇過無數的威逼利誘乃至刺殺。
然而這些都沒能破壞他們的感情,甚至使其愈加堅固與純粹。老公爵去世後,格溫公爵花了三年多的時間將格溫一族的權力完全握在了手中,隨即便大張旗鼓地將玫瑰夫人迎入了莊園中,給予了她享不盡的榮華富貴。
十數年來,玫瑰夫人始終是莊園中唯一的女主人。
所有見過他們的人都說,他們的愛情就如同童話中描述的那樣,永遠熾烈,公爵與夫人仍然如初戀的少年少女般甜蜜。
儘管他們早已不是少年少女的年齡。
金錢與寵愛令玫瑰夫人的美貌凋謝得比絕大多數美人都慢,但歲月的痕跡依舊爬上了她美麗的面龐。她這些年愈發不愛笑,因為一旦笑起來,眼角和唇邊就會蔓延開細細的紋路。
他們相愛嗎?
在集市販魚的漁女不在乎,她毫不信任權貴的所謂愛情,堅信自己早晚會被拋棄,並打算在這一天來臨前儘可能多的撈錢;公爵之子的情婦會給出肯定的答案,因為這個少年為了她甘願忍受來自家族的狂風驟雨般的怒火,那時她堅信他們會緊緊握住彼此的手,一直到生命的盡頭;年輕的玫瑰夫人不屑回答,在她看來,公爵為她著迷得發瘋,她只要勾勾手指,他就會心甘情願地奉上自己的頭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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