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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李太白叙述他的梦想,而魏颢信以为真,当作事实给记录下来了。因为李白从来剑不离身,总是手握利器,崔宗之曾经写过一首诗《赠李十二》,就说李太白“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双眸光照人,词赋凌《子虚》”。为了烘托自己的豪侠形象,李太白告诉魏颢自己手刃数人;魏颢对李太白无比崇拜,注视着李太白手中那把锋利的白刃,自然就这样的故事深信不疑,倘若他露出怀疑的神情,李太白说不定会当即演示一番,这就会让魏颢紧张起来。

二、李白(7)

其实,对于“手刃数人”这个问题,李太白并没有过分看重。在他看来,“十步杀一人”只不过用来证明他不是庸庸之辈而已,时人也把这样的举动理解为豪侠之气的标志之一,如同嗜酒豪饮、携妓游东山等一样。只不过,今天我们已经把斗殴杀人降格为古惑仔的专利,是素质不高、文明程度有限的体现,而骄奢逸乐、纵酒狎妓还在一定程度上被当作唐代豪士的壮举。

李太白还有过挥金如土的壮举。洞庭湖葬友之后,李太白曾有江南之行,登庐山,下金陵,逛扬州,游会稽,留下了《望庐山瀑布》等名诗,见识了虎踞龙盘的金陵霸气。尤其是在扬州,逗留时间很长,整日与年青人“系马垂杨下,衔杯大道边。天边看绿水,海上见青山”(《广陵赠别》)。这种高消费的生活无疑需要雄厚的资金为基础,李白此时正好有这种实力,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他得意地说:“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此则白之轻财好施也。”

扬州是当时最富庶的大都市之一,李太白一年之间在那里消费了三十多万,可见其时他的生活之豪奢,也说明李太白离开蜀国的时候随身携带了大笔资金。这么多钱财从何而来呢?后人推测,李太白的父亲可能是一位大富商,也只有大富商的儿子才会这样潇洒,才会蓄养数以千计的奇禽异兽,才会无所顾忌地手刃数人。

因为资金雄厚,此时李太白也尝试了其他一些壮举,如花天酒地之类。魏颢说,李太白在此期间经常携带昭阳、金陵一带的歌妓,四处寻欢游乐,好比当年的谢灵运那样悠闲潇洒,又如谢安那样倜傥风流,所以时人称李太白为李东山。这时的李太白骑着高头大马,挽着靓女美妾,每到一处,当地的最高长官都会亲自到郊外迎接,举办盛大的宴会。诗人豪气冲天,一饮数斗,醉后就让他的小跟班丹砂弹奏《青海波》。只要有李太白出现的地方,宴会气氛必定会达到高潮。

此时的李太白还没有名扬天下,魏颢说他“所适二千石郊迎”,或许是不实之辞。不过,“骏马美妾”的生活当是实录,因为诗人在诗中反复陈述了这样的行为,如《示金陵子》:

金陵城东谁家子,窃听琴声碧窗里。落花一片天上来, 随人直渡西江水。楚歌吴语娇不成,似能未能最有情。 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

谁是金陵子?其实就是南京的一位歌妓。在他的另一首诗《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诗人说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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