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庭峰對此並沒有多作解釋,只吩咐王氏給朱氏安置住處,也不說給什麼名分,之後甚至再未提起此人,更遑論去她那裡過夜,直將此事忘了一般,那朱氏也識趣,整日裡呆在自己屋中,從不出門。
王氏雖然恨得眼珠子裡都要沁出血來,但也無可奈何,見陳庭峰這樣態度,又兼王媽媽在旁勸慰,好歹氣平了一些。
然而,朱氏卻是個爭氣的……一個多月後,突然暈倒在她住的小院外頭,然後,便被診出了喜脈。
是不是真暈不知道,但肚子卻貨真價實。
陳庭峰的語氣里終於有了一絲歉疚的味道,和王氏商量:“……可以把孩子養在你名下,你若嫌她出身卑賤,不願養也行,就叫她自己帶著,或者,”他語聲漸低,似有不忍,“等孩子出生了,就將她另外配個人。”總之,要留下孩子。
王氏直覺得肝腸寸斷,終於和丈夫大鬧一場,最終卻仍應了下來……等孩子出生了,便將朱巧兒打發出府配人,孩子記到她名下。
三日後,朱氏來給王氏立規矩,在台階上滑了一跤,小產了。
陳庭峰聽聞此消息,並沒有特別反應,但此後一個月里,沒有和王氏說一句話。
朱氏出了小月後,被抬了姨娘,陳庭峰特意囑咐了她的吃穿用度,卻仍不去她屋裡,王氏處一個月也最多不過一兩回,大半時間都歇在書房。
陳庭峰舉家遷回湖州時,並沒有帶上朱氏,王氏鬆了一大口氣,想是時過境遷,丈夫終於淡忘了當年之事。
然而,三年來陳庭峰莫說是過夜,便是在王氏處坐在、說兩句話的時候都局指可數。雖說孝期里夫妻分房是正當,可大戶人家裡又豈會真守三年?小心莫要搞大了肚子也就是了。何況,畢竟是兄長,並非父母。
直到此刻,王氏才不得不接受現實……他二人之間,終是不復當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