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洛陽翻翻杜景的聊天記錄,這小子何止崇拜?簡直是把杜景當成了偶像。
「他和我說話時,可不是用這個語氣!」周洛陽有點震驚於男生可以對男生熱情到這個地步,簡直哭笑不得道,「你看這患得患失的小心情,都可以當你的粉絲了。」
杜景說:「我和你說話時不也是?卑躬屈膝的。」
周洛陽聽到這話就想摔手機,說:「哪有!這明明是我的態度!我平時和你說話,從來就是看你臉色。」
杜景:「你沒發現麼?你給我發消息我從來就是秒回,就像這小子一樣。我給你發消息,你總要把我晾著。」
「喂!那是我在忙好麼?」周洛陽笑道,「上課我總不能一直掏手機。」
「我再忙看見你的消息也會第一時間回你。」杜景說。
杜景把手機放著,不想理孫向晨,打開電腦,幫周洛陽做他的編程,說道:「我就是你的舔狗,還得給你做作業。」
周洛陽:「對啊所以你註定買不了房子,因為舔狗不得house。」
周洛陽實在很煩編程課,他壓根就沒打算選這門,因為杜景選了,他才陪他選了,上課枯燥得要命,講師又是個老太太,簡直讓他打瞌睡,最後作業扔給杜景,讓他去做兩份。
孫向晨是個健氣陽光的大男生,周洛陽能感覺到他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崇拜杜景。他為杜景做的事,周洛陽與他一比較,簡直為之汗顏——
包括但不限於選修課占座,打飯,打球時買飲料,坐在射箭場邊替杜景看衣服,讀杜景常看的小說,買和他一個牌子的衣服、球鞋、書代購;找好吃的餐廳先去嘗嘗,再約他倆一起去。更找到在國外念書的朋友,為杜景去要他喜歡的球星簽名海報,落款是to:Vincent。
但杜景大部分都沒有收,尤其那張科比的海報。
再後來,孫向晨還想送杜景一個新款的手機。
孫向晨不是什麼富二代,就是個普通家庭出身的小孩,周洛陽看他這樣,換成自己都有點吃不消。杜景確實很有錢,卻不怎麼在意消費水平,詩人父親留給他不少遺產,買完法拉利撞壞以後,還剩下不少。
買雙球鞋對他來說就像在小賣部里買瓶水般輕鬆。
周洛陽的腳碼數四十三,杜景四十四,兩人沒法換鞋穿,而為了配兩雙鴛鴦鞋,杜景可以隨手買下四雙共計兩萬的球鞋,只是因為周洛陽說了一句「咱們要是能換鴛鴦鞋就好了」。
孫向晨若按著杜景的消費來,鐵定吃土。
「新手機?!」周洛陽看見杜景桌上未拆的手機時,頓時傻眼。
「他說他抽獎抽到的,」杜景輕描淡寫地說,「他已經有一個,就說送我了。明天你幫我拿去還他,讓他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