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念之倒是一點都不緊張了,她知道了自己被拷過來的原因,也知道自己清清白白,沒什麼好怕的。
她靠在硬邦邦的凳子上,眉目平靜:「是,我是去過裕民路377號。」
審訊室外響起一片倒吸氣的聲音,旺仔吃驚之餘,還偷偷看了眼沈彥舟的臉色。
趙勇原本就是想試探一下,沒曾想女孩竟然直接把門牌號都報了出來,既然打明牌,他也不再拐彎抹角了。
「為什麼去?」
「大半個月前我下班的時候,」徐念之歪頭想了想:「應該就是沈彥舟出差回來的前一天,我在電視台外面遇到了一個問路的女人,她看起來身體很虛弱,問我可不可以帶她去裕民路377號,我猶豫了一下,想著那邊也不是什麼人跡罕至的地方,就答應了。」
「送她到那之後,屋子裡還有個女孩,看著比我小一些,她們為了感謝我,給我喝了杯水,指紋應該就是在那杯子上留下的。」
趙勇:「有證據可以證明嗎?」
徐念之緩緩抬眼,思考了一下,輕聲道:「那天電視台門前的監控應該能拍到。」
旺仔已經麻溜地去調監控了,等待的時候,趙勇又問:「為什麼不和沈彥舟說這件事?」
「覺得不是什麼大事,就沒說。」徐念之回答。
趙勇從桌面上拿出三張照片,放到徐念之面前:「你說的那兩個女人,是她們倆嗎?」
徐念之仔細看了看:「是的。」
「那這個男人呢?」
「沒見過。」
趙勇收起照片,站起身:「你剛剛說的我們還需要核實,請你在這再等等。」
「好。」
「對了,」徐念之又補充了一句:「上個周末我去佑民寺,好像看見這個女人給了廟裡的和尚一袋東西,但她戴著口罩和墨鏡,看不清。」
趙勇揚眉:「那你怎麼確定是她?」
「不確定。」徐念之如實說:「但身型很像,頭巾也和之前是同一條,直覺是。」
「好,我們去查查。」趙勇只留下這一句話。
等審訊的兩人出去之後,屋子裡又只剩下她一個人。
徐念之捏著紙杯,裡面的水已經冷了,冰涼透到她的手心。@無限好文,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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