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會有錄音?」
第52章 早夜-13
刑事自訴狀
自訴人(代為告訴人):溫良,女,1989 年 3 月 2 日出生,現住臨滄市稅務局南屏南路 163 號。
被告人:周六順,男,1974 年 9 月 7 日出生,現住徐風市成縣平岡村一組 53 號。
案由和訴訟請求:
被告人犯虐待罪,請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1994 年 5 月 9 日,周六順父親周五民從劉軍處收買了年僅 5 歲的女童劉盼子為家中童養媳。周六順及其家人將劉盼子稱為「家中的驢」「賤妮」,經常對劉盼子進行毆打,人格侮辱,強迫勞動並剋扣飲食,甚至在冬日裡將劉盼子趕至室外牲口棚居住。
……
「今年三月,我在北京和他見過一面。」
「為了劉澄澄?」
「也不全是。我想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溫良在放著盼生資料的文件夾里建了一個表格文件,「我利用工作關係找到了對方,並在大衣里裝了錄音筆。我給了他一份假的判決書,如果是關心案情的調查記者,一定會第一時間查看。但他毫不在意,只想知道我有什麼目的,說明他早就知道了案情。他對陌生人的防範度很高,於是我故意裝作不大正常,降低他的警戒心,最後告訴他那份裁判文書是假的,他果然就暴露了。」
「那這份錄音可以提供給警方嗎?」
「可以的,只是錄音在我的手機里呢。」
成鈺這才想起,昨晚她們被陳朗臨時送去了醫院,溫良的手機還在局裡呢。
「我的手機還在檢查嗎?」
「沒事,檢查也會全程錄像的。」
成鈺給單鵬程打了個電話,得知陳朗已經確認不用再檢查溫良的手機了,現在就可以去取。
想到溫良的嫌疑被排除,成鈺笑得雙眼彎成月牙狀,「那楊博可就沒辦法再為自己辯解了,他要去坐牢了。」
溫良被她的笑容吸引,可雙眸中仍是那種讓成鈺想要回頭確認的眼神,片刻後她自己也發現了,於是將目光重新移到屏幕上,「這是他應得的報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