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在奔向光明。」
「你也是啊。」成鈺又想起一個問題,目光炯炯地期待她的回答,「如果能重新投一次胎,你想有什麼樣的人生啊?」
溫良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沉吟片刻,「如果可以重來,讓我當盼生的姐姐。」
「啊?可你本來就是盼生的姐姐啊。」成鈺沒想到溫良居然是這麼想的,估計是她在和盼生相處的短暫時光里,都不知道自己是她的姐姐,感到非常遺憾。
「那你沒有別的心愿嗎?這可是再次投胎的心愿哎!」
「願望不是說出來就不會實現了嗎?」溫良笑著搖頭,她把筆記本裝進放有訴訟材料的牛皮袋,「這一次,我會保護她。」
案件移送徐風市檢察院後,成鈺陪著溫良領取了盼生的手機和骨灰。她需要先回上海拿行李,成鈺開車將她送往了高鐵站。
「謝謝你幫我聯繫那些被害人。」成鈺由衷感謝,和她再三確認,「我可以去雲南看你和盼生吧?」
溫良點了點頭。
成鈺依依不捨地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視線中,總想把這個背影牢牢記住,就像是她離開之後,自己可能再也見不到她了。
「不見就不見吧。」
成鈺嘆氣,希望她餘生再也不用和警察打交道。
只是,溫良每次看向自己時,到底是在看什麼呢?
第54章 早夜-15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徐風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網絡言論警示案件
案情: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8 月,李某華先後在抖音、微博、小紅書等 APP 對多名女性用戶進行惡意誹謗。2022 年 8 月,李某華因涉嫌一起綁架案被警方逮捕,訊問過程中,李某華交代自己在網絡上肆意散布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行為。經查明,李某華在 2021 年刑滿出獄後,因不想從事勞動生產,通過在網際網路上發布造謠視頻的方式,牟利一萬餘元。
2022 年 10 月,有七位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指出發布者所發內容不實,故意散布謠言、惡意中傷,詆毀聲譽。徐風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李某華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使用侮辱性語言,造謠原告是「陪睡女」「小三」等等,所發的視頻超過十萬次播放,已構成對原告名譽的侵權。最終,徐風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要求被告李某華立即停止對原告等人的名譽侵害,在規定時間內刪除發布的侵害名譽的視頻,在上述 APP 刊登向原告等人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被告人精神損害撫慰金五萬元。
被告李某華辯稱,其行使的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言論自由權。
根據法律規定,法律禁止他人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網絡並非法外之地,被告李某華在網站 APP 上通過虛構的內容醜化原告人格,使用的語言帶有明顯的侮辱性語句,辯解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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