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沫沫找到死者的資料,從相片上看雖然很硬朗,但當時只是未成年人,在身形與力量上都與張某相差懸殊,不可能獨自把張某逼到自衛的地步。
疑點二,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頭上有多處打擊傷,其中一處為致命傷,兇器為棍棒類鈍器,後確定為兇器是張某的警棍。
但在夢中,蘇沫沫清晰的看見張某的警棍脫手後被人踢遠,但妖妖靈卻在學校不遠處的垃圾場找到了警棍,且警棍上的指紋被抹去,在警棍上提取到了被害人的DNA,且警棍的編號屬於張某。
檢方也是根據這個證據控訴張某存在“藏匿兇器”情節,不屬於防衛過當而是故意殺人,這一上訴觀點被院方採納。
但問題是,從相片上看警棍上的血跡很明顯,並沒有被抹去的跡象,甚至很有可能是陷害張某的人故意留下的。
張某作為一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如果聰明到懂的抹去指紋,會忽略那麼顯眼的血跡嗎?
而且還把警棍丟在垃圾堆里那麼顯眼的位置,這不是等著警方去發現?
蘇沫沫看過李明義的辯詞,李律師也向法院提出了這個質疑,但檢方卻提出李明義的辯詞系主觀猜測,且張某因殺人而內心慌亂,再加上當時天色已晚,視線受阻,是可能犯下忽略血跡這個疏漏的。
警棍系張某所有,張某也承認了敲擊過被害人頭部的事實,有且有四位目擊證人證實,法醫鑑定死者頭部的打擊傷系警棍所為,打擊角度系同一人,證據確鑿。
最近經過多次庭審,張某這邊都拿不出有利的證據,張某最後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張某在緩刑期間與獄友發生嚴重衝突,死刑如期之行。
蘇沫沫看完卷宗,沉默了。
朗星辰等了一會兒,問道:“除了這兩個疑點,還看出什麼問題沒有?”
蘇沫沫搖了搖頭,滿眼茫然。
朗星辰指了指法醫的鑑定,說道:“我覺得這裡好像有問題。”
“有什麼問題?”
“一個優秀的法醫可以通過死者身上的傷口,比如刺入身體的角度,打在頭上的接觸面,根據死者的身高推算出兇手的身高區間,有些經驗老道的還能推算出兇手的性別,體型等等。我們現在已經知道了,被害人頭上的打擊傷並不是一人所為,那法醫為什麼會這麼寫?”
“你是說……法醫有問題?!”
朗星辰注視著蘇沫沫,耐心地說道:“別急,再好好想想其他的可能性?”
“或許是法醫的鑑定有問題,或許……”
朗星辰接過蘇沫沫的話繼續說道:“或許,兇手可能是和張某身形相仿的人,還有一種可能兇手是一個心思縝密,且對刑事偵查有些相當了解的人,他利用了某種方式誘導法醫做出這樣的判斷,從他懂的撿走張某的警棍再抹去上面的指紋,直接將張某的防衛過當推到了故意殺人的層面上,就足以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