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沿着米拉格鲁返回海边,开到收容所后右转,泊好车,步行半个街区走进收容所。公共休息室几乎是空的,只有珀尔和丹迪一人躺在一张沙发上,死人一样一动不动。珀尔的脸上盖着自己的外套,不过她的体形太惹眼,我一眼就看到她庞大的躯体深陷在人造革里。丹迪斜靠在一张软垫靠背椅里,两腿伸着,张嘴打鼾,周围一股怪味。
我找了把椅子坐下来看着他俩,思索着他们的人生。这样的生活我过不了,没有我需要的纪律和约束。我最多闲上半天就得回归正常:6点起床,慢跑5公里,去办公室,步行去罗西的酒馆解决肚子问题。无所事事会令我浑身难受,我不是那种个性,也没有那么强大的内心。
许久,珀尔坐了起来。她脸色潮红,头发干枯。她的头发曾经染过金色,如今只剩发尖上一点颜色。看得出来在狂饮滥醉之后,她浑身酸疼。我不可怜她,我就事论事。她一定觉得自己患上了热带病,某种她不该患上的恶疾。她可能在判断自己晕眩的程度,如果从一级到十级,我的估计在六级以上。
“你感觉如何?”我问。
她答:“天哪,哦,天哪。”
她用手抹了一把脸,眯起眼睛瞧我,似乎光线太刺眼。“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从贝克斯菲尔德回来。”
“事情怎么样?”
“不怎么样。你呢?”
“我可能传染上了这里的胃病。”
“我听说这病很厉害。”
她抬起一只手。“等一会儿。”她摇摇晃晃下了地,两根手指压在嘴唇上,神情坚毅地向女厕所走去,快到门口时加快了脚步,隔着门我也能听到翻江倒海的声音。这就是酒精的魔力!如果丹迪能多睡一会儿,让备受摧残的身体慢慢吸收多余的酒精,或许能逃过此劫。
珀尔回来的时候走得很慢。她大概洗过脸了,希望她嘴也漱过了。她一屁股瘫坐进沙发里,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听说,你和丹迪被跑路酒吧禁入86小时,”我不急不缓地说。
“没那么夸张,你知道为什么吗?”
“很愿意听听你的分析。”
“老板心好嘛,而且他喜欢我。”
“那是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