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昭看着他笑了:“这可是阿玛尼啊,你是我见过第一个能把它穿成运动裤的。”
作者有话说:
帅受黑发受女王受有没有人懂(搓手)
第29章 亲脸不亲嘴,乃是调情
宋临没搭理他。
沈昭的家里装了落地大玻璃窗,加上地势本就高,站在屋里往山下看,一眼能望到远处深蓝的海平线。
沈昭喝完蜂蜜水走向客厅,在玻璃窗旁的大沙发上躺下,睁着眼睛望向天花板。他维持了那个姿势很久,四肢平伸,整个人陷在柔软的沙发垫里,始终一动不动。
“睡不着?”宋临轻声问他。他现在相信沈昭是真的失眠,而不是信口胡诌了。
“恩。”沈昭随口应了一声,从沙发上支起身子坐起来。他伸长胳膊从旁边的抽屉里翻了翻,找出烟和点火机,然后掏出一根咬在嘴里点燃了。火星子在没开灯的房间里明明灭灭,沈昭沉默地抽了会烟,忽然惊天动地得咳嗽起来。
宋临上前一步,把烟从他嘴里夺过来,按在旁边的烟灰缸里熄了。沈昭没和他拧,又掏出来一根,宋临又拿走了。沈昭默默摸出第三根烟,刚碰到唇瓣,宋临没等他下一步动作,直接伸手把烟夺了过去。
“你有意思吗?”沈昭说,“不好玩了啊。”
“你这身边全是易燃物,还敢抽烟?不怕点着了?”宋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落在他身上的毛毯和抱枕上。
“你比我爹还啰嗦,”沈昭黑着脸骂他,全然罔顾对方比自己小了8岁的事实,“口渴了,快再给我冲一杯蜂蜜水去。”
还是那么颐指气使的语气,仿佛全世界天生都应该绕着他转。
宋临无语地腹诽着,把装着蜂蜜水的玻璃杯重重撂在沈昭手边的木质茶几上。
沈昭是真渴了。他今晚喝酒喝得太多,洋的白的灌了一肚子,拿起玻璃杯便一饮而尽。
可能人近三十,心境便和二十出头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就像那个王小波写的,生命就像缓慢受锤的过程,本来以为会永远生猛下去,却在某一天发现年光似水,韶华易逝。现在沈昭偶尔会觉得心里很空,明明事业渐渐风生水起,他母亲的案子也有进展,可他就总觉得心里好像缺了一块,急于用酒精或者性爱弥补。只可惜酒精遇上了胃出血,性爱也愈发无聊,沈大少心中这个郁闷,觉得这大概便是将近而立的烦恼。
沈昭不知道他现在这副模样和他平时盛气凌人的姿态差别有多大。
反正宋临站在沙发边默不作声地看了他一会,转身去客厅的角落,拿起沈昭八百年没弹过的吉他,试探着拨了拨。
“你还会这个呢?”沈昭挺惊讶地抬眼。
宋临修长的食指轻轻划过琴弦,尝试着弹了一段舒缓的旋律。还不错,音是准的。
“以前的邻居会。”他简洁地回,“快睡觉吧。我给你弹完这段就走了。”他刚才只是粗略地试着弹了一下,便知这吉他成色极好,没有一点狼音。
宋临一边调弦一边想,我是这样的人吗?在讨厌的人的家里,给他弹吉他哄他睡觉?可能吗?
时间倒转回半年以前,再给他十次机会,宋临都不敢相信未来有一天他会这样做。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太久没有见到沈昭了。
宋临初三的时候,非常喜欢看金庸的武侠小说。但为了即将到来的中考,他硬生生一年都没有再碰。在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市重点高中之后,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骑上二八大杠跑到中心图书馆,那几天看书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
他认为沈昭这人对他也是一样的道理。不应该再见的人,不应该再给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宋临又一次碰到他,有一点反常也是应该的,全然陌生的举动......也是正常的。
他弹的是《爱在黎明破晓前》的插曲。他弹这首完全没有别的意思,只因为教他吉他的那个邻居格外喜欢这部电影,也格外喜欢这首歌。邻居翻来覆去地教宋临,这首曲子他弹得最熟。
沈昭没什么表情地盯着他。
宋临弹到一半的时候,沈昭忽然笑了。
“你笑什么?”宋临一边轻声问他,一边放慢了弹奏的速度。
“我觉得咱俩这样太纯了,”沈昭望着天花板说,“我就没想过我和一个男的这样呆在一起还有不办事的时候——”
宋临的脸色顿时沉下去,那一瞬间他想把吉他直截了当地从窗户里扔出去。这时他听到沈昭继续道:“......没想到,也挺好的。”
宋临没什么反应,微微顿了顿,然后继续镇定地弹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