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間推斷是9-11點,如果死者是在9-10點之間死亡,那張宇還是有嫌疑的。
無奈,陸想找上聞舒,問她能不能把案發時間推斷到一小時之內,雖然他也覺得自己的要求有點苛刻。
但是聞舒直接給他一盆冷水,她說:「屍體腐爛到這個程度,已經推算不出具體時間了,只能推算出案發日期。案發時間9-11點,是交警接到報案之後,根據現場遺留的痕跡推斷的。但是時間已經過了這麼久,現場的痕跡早就沒有了。」
「現場痕跡」,陸想愁眉苦臉,忽然想起了什麼,拿著張宇留下的足跡,說:「你看看,我那天在案發現場發現的半個腳印,是不是這個?」
「副隊,那個腳印可是半年之前的,即便是同一個人的,也沒法證明跟案子有關係。」
陸想說:「如果這個腳印是他的,那說明他去過崖底。」
聞舒看著他的臉色,明白了他的意思——提前勘測作案現場是兇手所為。
聞舒接過陸想手中的紙張,「等著。」
陸想跟在聞舒後面等著她的結果,過不多久,聞舒說:「足跡是同一個人的,但是體重不對。」
「怎麼?」
「現場遺留的腳印,預估人得二百多斤,但是張宇的體重,60千克左右。」
陸想正在理解她這話是什麼意思,聞舒接著道:「除非他身上還背著一個人,才會足跡一樣,但體重不同。這差出的重量,恰好是一個成年人的體重。」
陸想想起了安盛的供詞,他說,因為黃強慫恿餘暉給刑北川下藥,所以他打電話告訴了張宇,接著張宇突然態度轉變,開始和刑北川親近。
這麼說,難道餘暉已經給他下過藥了?刑北川滾下崖底,而張宇去救了他,才會留下這樣一個腳印?
陸想回了辦公室,又查了刑北川和餘暉的聯絡記錄,沒錯,從一月底開始,刑北川和餘暉的聯絡戛然而止,雖然餘暉後來給他打過幾次電話,但是刑北川卻再沒回過,聊天記錄也顯得冷漠至極。
這個時間段一定發生了些什麼,極有可能是因為餘暉對他下手後,讓刑北川徹底心冷了。
可是兩人從五月初又恢復了聯繫,這就很值得讓人推敲了。
陸想正琢磨著這微妙的可疑之處,在外出任務的陳愷,忽然給他打來一個電話說:「8月29號晚上九點一刻左右,有證人指認在東風大橋上看到了張宇在夜跑,他們還說了話。」
陸想的心沉到谷底,不管是柴火院還是張宇的住處,出發去九道灣和東風大橋完全是兩個方向,何況他還在夜跑,九道灣那地方開車去都得三四十分鐘,張宇不可能跑步過去,除非他長了翅膀飛過去。
而且那樣的作案方式,如果有第三者要在車上做手腳,是需要大量的時間來布置的,張宇的嫌疑基本排清。
第36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