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淳三年「即光宅元年」七月,中書令裴炎,以中書執政事筆,其政事堂合在中書,遂移在中書省。”「註:《資治通鑑》卷二○六《唐紀·高宗弘道元年「公元683年」》載:十二月,丁巳,高宗崩。
甲子,中宗即位。甲戌,以裴炎為中書令。
“故事,宰相於門下省議事,謂之政事堂,故長孫無忌為司空,房玄齡為僕射,魏徵為太子太師,皆知門下省事。及裴炎遷中書令,始遷政事堂於中書省。政事堂遷至中書省後,在制度上明顯的變化,是宰相於政事堂議決政務時,有輪流
“秉筆”或
“執筆”之制。《新唐書》卷一一七《裴炎傳》云:“舊,宰相議事門下省,號政事堂,長孫無忌以司空,房玄齡以僕射,魏徵以太子太師皆知門下省事,至炎,以中書令執政事筆,故徙政事堂於中書省。”同書卷一二三《韋巨源傳》亦云:“神龍初,「巨源」以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時要官缺,執政以次用其親,巨源秉筆,當除十人,楊再思得其一,試問余授,皆諸宰相近屬。”可見這個時期秉筆宰相之常務,乃有三項:「一」諸宰相議政時,主持會議;「二」會議之後,總其紀錄;「三」秉筆之日,坐政事堂辦公。
「一」政事堂的職權。毫無疑問,開元以後,政事堂已經合中書門下兩省而為一個權力機構,它的職權無疑擁有中書門下兩省之職權。
《唐六典·中書省》云:“中書令之職:掌軍國之政令,緝熙帝載,統和天人,入則告之,出則奉之,以厘萬邦,以度百揆,蓋以佐天子而執大政者也。”「註:《唐六典》卷九《中書省》,《舊唐書·職官志》同」《唐六典·門下省》又云:“侍中之職:掌出納帝命,緝熙皇極,總典吏職,贊相禮儀,以和萬邦,以弼庶務,所謂佐天子而統大政者也。凡軍國之務,與中書令參而總焉,坐而論之,舉而行之,此其大較也。”「註:《唐六典》卷八《門下省》。
《太平御覽》引《唐六典》
“門下省”條
“所謂”作
“蓋以”」可見中書門下職掌乃是
“佐天子而統大政”,是
“統和天人,以和萬邦”。這實際上是宰相之職。如今政事堂
“參而總焉,坐而論之,舉而行之”,職權之重,權勢之隆,可以想見。
誠如李華《中書政事堂記》所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於天,反道於地,復道於社稷,無道於黎元,此堂得以議之。
臣不可悖道於君,逆道於仁,黷道於貨,亂道於刑,克一方之命,變王者之制,此堂得以易之。
兵不可以擅興,權不可以擅與,貨不可以擅蓄,王澤不可以擅奪,君恩不可以擅間,私仇不可以擅報,公爵不可以擅私,此堂得以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