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附近。刚才他跟在我们后面一一他在那儿,瞧,去咖啡馆了。他一定去了十一街,想碰碰运气。现在他该填肚子了。”
看到他走进去,我说:“好吧,听着,给你的笑话再添点儿佐料。你和那市局的探子是朋友吧。”
“嗯,一般。”
“去找他。街角那个小铺卖啤酒吗?好,带他去那儿解解渴。给你报销。我的车离开咖啡馆之前,缠住他。我要带‘粉子’兜兜风。”
“不,我要遭报应的。把他的领带留给我。”
“好的。动起来,走吧。”
他下车走了,我坐在车里等。没多久,我看到他和那探子出了洗衣店,朝另一个方向走去。我踩油门,换挡,开车走了。这次我就停在咖啡馆前,下车走了进去。周围没警察。
“粉子”在,同一张桌子,似乎还是同一碗汤。我瞟了一眼别的顾客,坐在凳子上的人,没什么好怕的。我走到 “粉子”的旁边停下。他抬头说:“哦,他妈的!”
再次见到他,我想,没准儿沃尔夫是对的。我说:“走,克拉默探长要见你。”我从一个兜里掏出手铐,从另一个兜里掏出我的自动手枪。
一定是我眼神里的某种东西让他产生了怀疑,我得承认这矬子还真有种。他说:“我不信,他妈的,给我看你的警徽。”
我可没工夫跟他废话。我抓住他的领子,揪他起来,拷上手铐。一点遮掩都没有。我对他说:“走。”我听到柜台那儿有人嘀咕了几声,但我没回头。“粉子”说:“我的外套。”我从衣钩上一把拽下外套,搭在我的胳膊上,拉他走了出去。他没反抗,没像一般人那样藏手铐,而是把手放在胸前。
唯一的风险就是碰上位乐于助人的警察,我的车可不是警车,但我只看到了好奇的老百姓。我把他带到车边,打开门,推他进去,随即也上了车。车的发动机一直开着,以防需要马上离开。我开车直行,到第七大道向北转。
我说:“现在听好,有两件事要告诉你。第一,放心,我是带你去三十五街,拜访尼禄?沃尔夫先生;第二,你就是嚷嚷,也得去那儿,只不过更快,而且没意识。”
“我不想嚷一一”
“闭嘴。”我心里笑了,他的声音听起来不一样了,换了角色。
晚高峰已到,车排起了长龙,到西三十五街用了很长时间。我把车停在房子前面,让我的乘客坐好,下车,转过去给他开门,放他出来。我尾随他上了台阶,用我的钥匙打开门,点头示意他进去。我摘帽子、脱外套时,他也要摘帽子,被我制止了。我带他进了办公室。
沃尔夫手拿空啤酒杯坐在安乐椅里,看着泡沫干后留下的印记。我关上办公室门,停住脚步,矬子却接着往前走,直奔桌子。沃尔夫看着他,微微点点头,又看了看他。突然,他对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