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門的棍子可不是輕描淡寫,何況這種罪是大家最鄙視厭惡的其中一種,下手是不會輕的。
一百棍子,任你再是身強體壯,也能要了你半條命。
這裡的衙門可不會讓你保外就醫什麼,打成什麼就是什麼樣,頂多家人捨得給錢,丟給你一瓶藥。其他就看你自生自滅。
要是沒死在一百棍子之下的,流放三千里。
沒有馬沒有車,還要帶著鐐銬,一步一步地,走上三千里。
基本上沒有死在一百棍子下的人,也會死在流放三千里的路上。
麻英喆甚至連這個都想不到這個流放。
折傷者,絞。
如果因此致婦人重傷者,死刑。
大家看夏春喜這個樣子,怎麼都是重傷了。而且臉上的傷,很有可能會留下瘢痕。
又是外族人,小小火雨族,竟然敢在京城明目張胆,惡意傷人,罪加一等。若不嚴懲,豈不是顯得朝廷軟弱。
當下,方明宴宣布。
麻英喆,罪大惡極,按律當斬,先囚在刑獄司大牢,秋後問斬。
判決一出,麻英喆三人和春喜一家都愣住了。
春喜還沒說話,她爹先慌了。
「大人,大人。」春喜爹撲通跪了下來:「罪不至死啊,他知錯了,我們也願意原諒他……」
這會兒他也顧不上問春喜願意不願意原諒了,實在是不想這麼一個金龜婿跑了。
方明宴正色道:「麻英喆證據確鑿,本官按律法判決,並無不妥。至於你們是否願意原諒,你們可以私下協商。」
願意原諒就原諒,願意提親就提親,願意等他三千里流放沒死回來再成親,隨便你們。
刑獄司又不管民間婚嫁的事情,愛嫁不嫁。
姜雲心微微點頭,她明白。
這就是所謂公訴罪,不以受害者的意願為轉移。
春喜一家面如土色。
麻英喆三人也面如土色。
麻英喆愣了一下後,當場就喊了起來:「你敢。」
這話簡直要把方明宴說笑了。
「麻英喆,你以為自己是什麼人。」方明宴說:「這裡是錦明王朝的土地,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豈容你無法無天,肆意張狂?」
朝廷無力的時候,不敢得罪任何外面的勢力。
朝廷強大的時候,開門迎接八方來客,但是,到了我這裡,就必須要守我的規矩。
「帶走。」方明宴吩咐。
雖然罵罵咧咧,但麻英喆很快就被押下去了,他將在大牢里度過人生最寒冷的夏天,迎來更寒冷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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