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廷如今哪裡還有心情玩?
他回屋收拾著自己的東西,一拉開抽屜,裡面咕嚕嚕滾出兩支蒂凡尼銀筆。
自嘲的笑容比哭還難看。
曾經的他,也暗暗笑過任勤勤小家子氣,拿一支銀筆做寶貝,真是沒見過什麼好東西。
可他自己也不過因為會投胎,才安享了十八年的富貴罷了。他有什麼資格瞧不起別人?
等收到宋寶成的簡訊,問要不要同路去畢業餐會的時候,徐明廷本是想推掉的。
可不知怎麼,他想起了任勤勤那雙星光璀璨的眼睛,心裡又鬆動了。
沒幾天就要出國了,也該和她好好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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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勤勤正在梳妝打扮,準備以最美的一面去參加高中生涯中的最後一次聚會。
今日的造型師是惠姨女士。
論打扮的本事,王英至今只停留在給女兒一個勁兒買名牌成衣的層次上。惠姨在上流社會浸淫幾十年,眼界當然不是王英一個才入行一兩年的人可比的。
「年輕女孩,其實不用刻意穿紅戴綠。」惠姨一邊為任勤勤挑選衣服,一邊教導她,「你這個年紀的女孩,本來就靚麗奪目,顏色多了容易顯得浮躁,讓人不知道往哪裡看的好。用重色冷色壓一下,反而會將你的青春氣襯托出來,把注意力集中在你本人上。是人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人。」
惠姨給任勤勤選了一件桃心領的短袖小黑衫,配一條淺紫灰色大擺紗裙,長發盤起,露出修長的脖子。
不過也不能一點顏色都沒有。惠姨挑選了一條金色花朵鎖骨鏈,王英又從自己的首飾盒裡挑了一對珍珠碎鑽耳釘給任勤勤戴上。
「口紅得和身上最深的顏色配。黑色就得配鮮艷些的紅色。不過也不能太艷了,你年紀輕壓不住。不然,整張臉上只剩一張嘴了,好看嗎?」
挑選了一支珊瑚紅,給任勤勤抹上。
胭脂真是世間最神奇之物。不論再平凡的女人,唇上只要多了這一抹顏色,面容都能生動嫵媚起來。
任勤勤紅唇一點,如畫龍點睛,整張面孔煥發出以往從不曾有過的艷色。
那是少女骨子裡藏著的,已經開始蠢蠢欲動的成熟,被一隻口紅髮掘了出來,第一次展露在她清麗明朗的臉上。
「就像變戲法兒一樣!」任勤勤感嘆。
惠姨笑:「所以呀,女人可以不抹粉,不盤頭,沒有漂亮衣服鞋子,卻不能沒有一支口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