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陣,錦衣衛接到的差事不多,一干人只需應付手邊的事,樂得清閒。莫坤卻與手下的心思相反,有些不高興,私下裡和蔣雲初念叨:「人只是快回來了,就不給我們正經差事了,沒差事可就沒油水。」
蔣雲初問:「暗衛統領方志?」
莫坤頷首,「年初走的,也不知道去辦什麼差事了。他不在,皇上也就不大放心把一些差事交給暗衛。」
蔣雲初斂目喝茶,沒讓莫坤察覺到眼中的殺氣。
莫坤道:「那廝狂得很,等他回來,我們得收斂些。」
蔣雲初似是而非地笑了笑。
入秋之後,有人到順天府投案。
那人是被人從馬車上扔到順天府門前的,樣子已非悽慘能形容:周身筋骨俱斷,右臂、雙腿都短了一截;像是在沙漠中暴曬過幾日,目光渙散,皮膚乾癟蒼老如樹皮,趴在堂上,讓人感覺輕飄飄的。
秦牧之示意衙役安置一下。
衙役走過去,鼓搗一番,勉強把那人擺成了坐姿,加了個凳子給他靠著。
詢問之後,滿堂皆驚:這人竟是以前的三大懸案里最惡劣的那一樁的元兇。
秦牧之便想起來了:蔣雲初說過,會在秋日讓他如願破案。他看著堂上的罪犯,想到蔣雲初那清冷出塵的樣貌,有點兒瘮的慌——不論是那少年,還是少年的友人,是不是研究過酷刑?——這一次次的,來投案的就沒個成人樣兒的。
這名罪犯是一名瘋狂的採花賊,每次得手之後,還要將無辜的少女甚至小女孩殺死、分屍。秦牧之每每想起,便想將之凌遲、點天燈,眼下倒覺得很解氣。
接下來,章程一如前兩次:稟明皇帝,與刑部尚書合審。
一次次沒有人性的行兇,罪犯慢慢道來,與刑部、順天府以前掌握的情況對的上。
核實之後,秦牧之很有閒情地問起題外話:「你右臂、雙腿是怎麼回事?」
罪犯喃喃道:「砍的,我自己的刀,砍我自己。不知道砍了多少次,不聽話就……」他沒再說下去,神色卻如見鬼一般,恐懼至極。
秦牧之只覺一陣陰風颳過,需要怎樣的手段,才能把人逼到這個地步?隨後又覺快意,咎由自取,活該。等以後與蔣雲初有了切實的交情,得請教請教刑訊逼供的法子:不需要這樣暴戾,需要的是讓罪犯認頭的手段。
皇帝不是體恤民情的做派,三樁懸案在他看來,不關他的事,但凡真上火,當初就派暗衛、錦衣衛全力協助官府徹查了。
先後三次的元兇都先被人整治過,他是知情的,對此想法很簡單也很確定:「江湖中自有高人,這是擺明了替天行道,為朕懲惡揚善,是我朝之福。」
秦牧之聽了,心說這都哪兒跟哪兒啊?你倒是會給自己臉上貼金。當初要不是我能幫蔣雲初一點小忙,人家才懶得把人交給你——留著自己收拾,遠比讓三個窮凶極惡之徒早日解脫的好。
但是皇帝這麼想也挺好,不然的話,就要懷疑順天府有什麼貓膩,要查他了。
他不喜歡皇帝,反感得厲害,只盼著太子爺能早日繼位登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