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各辭去。
辛冉具表,使人上言羅尚作事姑恤,流民必亂兩川等因。
牙門將軍王敦入朝,陳言羅尚不從眾論乘勢誅殺李特,驅逐流民,他日勢盛,必然為亂,將來難制,兩川不勝其害矣。
齊王曰:“若此奈何?”孫洵、董艾曰:“一面行文至蜀,命各府郡嚴逐流民,再差人至雍、梁、略陽諸郡,令其起關行文,往川中召取流移百姓,還歸故里。
”朝議然之,下詔與羅尚、辛冉、徐儉並雍、梁、秦、隴六郡。
六郡之官巴不得召回百姓當役。
文書迭至川中,徐、辛等亦將榜文張掛,言流民等,本鄉豐熟多年,官府有文書到此,促汝流眾還供賦役,各宜收拾起行,毋得再在川中擾害地方。
眾流民見榜張掛,皆相聚奔投李特、閻、楊,商議其事。
李特曰:“依眾人心下如何主意?去得去不得,必須三省。
”楊褒曰:“古來天下繁華地,誰似成都花錦城。
雖然本郡文來,道是兵戈已息,年歲每豐,爭奈我等久流在外,家基已失,雖有餘資,何能還鄉構居立業,以享安逸?且此間地方富庶,出產又多,易於積蓄,又無糧差之苦。
若去,則又為窮人矣。
”李讓曰:“吾知眾人不願去者多,間有欲回者,先年已皆還矣。
今無他計,只有再備禮物,求買羅公懇為方便。
只道此時水潦方盛,路途險阻,川河洶湧,恐傷性命,且各耕耘在田,又棄一年春計。
乞開天恩,則數萬性命皆府尊之所賜,尚必有以處分吾等。
”眾皆大喜,復集金銀,使任回去見羅尚,告以其情。
尚信之,謂任回曰:“我本不欲逐你,此系辛公上本,故有此命,然我亦難以獨主,據你所言,限至八月秋收已畢,俱要出川,休得累我。
”任回謝出。
羅尚恐眾催逼,又使人上限本於朝,朝議欲使人代回羅尚問罪。
侍御史馮該先曾巡按流民,受特賄賂,乃入見齊王司馬冏曰:“前者趙王因代趙廞,至彼叛據成都,數載無人問罪,幾失西川。
今李特剪除惡黨,雖不言功,亦非反者,今羅尚請限,而欲代回治罪,倘流民等念其為彼受累,復成趙廞之事,豈非自激為亂乎?況先年曾施恩至此,而茲數月之惠,豈不與彼做一人情,待至秋收,我再下詔,流民無所推託,而羅尚又何所辭焉?”齊王原少大主斷,見該所言,即准尚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