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可能真的要換新房子,我看了看陳開帶來的行李,我並不想再和他有什麼聯繫,在一起的時候我自然是專一的,可分別也是分的徹徹底底。
事實上,從我選擇來到濰城開始,我們就已經分手了,因為沒有任何一對情侶,可以持續一個月不打一個電話,這與分手本就無甚分別。
第10章 200公里的計程車上
陳開不肯離開,我牽著豆豆準備收拾行禮,打算去艾可那裡住幾天,然後再找新房子。然而我氣憤於為什么女生天生力氣就沒有男生的大,我無法反抗他的阻擋,這令我開始覺得煩躁和可怖起來。
我發微信給艾可,艾可帶著陳澤呂迅速趕過來,陳開似乎終於意識到我所說的分手,並不是置氣的意思,我看到他站在那裡紅了眼眶,抹了抹眼淚,終於提著行李出去了。
艾可說:「魏蘭,你去我那裡住幾天吧。」
我知道陳開不會傷害我,然而我並不想繼續被糾纏,也只能考慮著換個房子。
在這之後,陳開向我提交了一年的好友申請,這事兒才算徹底作罷。
我總是在不經意間去思考,造成每件事情的因果都有什麼,在這許久以後,當我為了完成一篇論文,開始搜集大量資料,被迫重新回想起往事時我才意識到,這段感情的失敗或許並不是一個人的錯。極有可能,我在與陳開的相處中變成了「母親」的模樣:一個渾身長滿了尖刺,難以讓人靠近的人。
又或許,從一開始我所選擇的就是「父親」的類型:態度冷漠,總是將愛意藏在心底。
因為那是我所習慣,所唯一能體會到的表達愛意的方式。
於是,兩個不正常的人將生活徹底拉進了無底的深淵。
我所搜集到的論文資料一步步驗證了我的猜測,只是到了那個時候,我的記憶早已殘缺,最主要的是,在事情發生的當時我是無法脫離事情本身,去俯瞰個人情緒的表達的,所以也就意識不到我所做的,哪些是對的,哪些是錯的。
我曾滿心憤怒的訓斥過魏明,「你怎麼能這麼說話?」
可魏明不理解,用同樣的語氣去反駁我:「我只是說句話又怎麼了?說話還不行了?說話犯法嗎?」
我憤怒地指責他,告訴他:「你這樣說話出去能讓人打死!」
彼時魏明尚且不理解、而我用了很多年才明白的道理:語言中除言語本身之外還含有大量的情緒內容,而情緒往往比言語蘊含了更多的力量,這就是為什麼不同的人說同樣的話、解釋不同的事情,能讓我們有了完全不同的感受。
我想,我在與陳開的相處中極可能不知不覺就帶上了家庭中父母的影子,我可能會像母親一樣對他挑三揀四,並以此為樂,又或許會像父親一樣面對問題總是沉默寡言,不論是哪一種,它只要沾上了我原生家庭的影子,它都註定是一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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